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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點!要向過度包裝的“天價月餅”說不

          2022-08-30 08:43:06    來源:濟寧市場監管微信號    作者:   編輯:qysb005

          “八月十五月正圓,中秋月餅香又甜”,月餅是積淀中國傳統文化內涵的一種中秋節美食。每逢中秋佳節臨近,市場上總會出現各種披上豪華外衣的月餅,“盒比餅貴”的現象層出不窮。2022年5月2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批準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 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對月餅、粽子的包裝層數、包裝材料、包裝成本占銷售價格的比例等規定做了修改,8月15日起實施。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修改單內容解讀

          1、減少包裝層數

          根據包裝設計的功能需求,結合市場調研情況,將月餅、粽子等產品的包裝由不超過四層改為不超過三層,即:“糧食及其加工品、月餅及粽子不應超過三層,其他商品不應超過四層。”

          2、包裝成本受銷售價格制約

          生產組織應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所有包裝的成本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20%。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和粽子,生產組織應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所有包裝的成本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15%。

          3、增加禁用包材

          月餅和粽子的包裝不應使用貴金屬和紅木材料。

          4、新增混裝要求

          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粽子不應與超過其價格的產品混裝。

          5、壓縮包裝空隙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對凈含量大于50克的食品和化妝品要求包裝空隙率≤30%,空隙率=(商品銷售包裝體積-各個內裝物體積×必要空間系數)×100%/商品銷售包裝體積。修改單將月餅、粽子的包裝體積進一步進行了縮減要求,其中月餅的必要空間系數從12.0降低為7.0,相當于包裝物體積縮減了42%。

          6、實施日期

          修改單中條款實施日期為2022年8月15日,實施日期前生產的月餅和粽子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500元以上的盒裝月餅面臨重點監管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于遏制“天價”月餅、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公告》,要求對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實行重點監管。銷售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時,經營者應當保存在交易中合法獲得的交易信息,如交易日期、支付記錄等,以備有關部門依法查核。

          《公告》中還要求經營者生產、銷售盒裝月餅,應當嚴格遵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 第1號修改單要求;電子商務平臺內經營者不得通過拆分訂單、虛增商品數量等方式,進行混合銷售、虛標商品售價;經營者發行月餅券、月餅卡等提貨卡券的,應當嚴格遵守《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酒店、餐廳等經營者加工制作、銷售盒裝月餅按照上述規定執行,與住宿費、餐費等一并結算的,應當將盒裝月餅單價及數量單獨列示等。

          如何判斷月餅是否屬于過度包裝

          1、一看。要看月餅的外包裝是否為豪華包裝,包裝材料是否屬于昂貴的材質。

          2、二問。在不拆開包裝的情況下,問清包裝層數,判斷月餅的包裝是否超過了三層。(注:緊貼銷售包裝外且厚度低于0.03mm的薄膜不計算在內。)

          3、三算。測量或估算外包裝和月餅的體積,并與允許的空隙率進行對比,看是否超標。

          以上三個方面,只要有一項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 第1號修改單規定,就可以初步判定其屬于過度包裝。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某些月餅生產廠家為規避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 第1號修改單的限制,另辟蹊徑。圓形外觀、餡料多樣的糕點,形似月餅的外觀,包裝盒上卻不見“月餅”字樣,標示有“中秋糕點”“中秋禮盒”等,令人很難不將其與月餅聯系在一起,但其產品標簽上的執行標準卻標示為GB 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 面包》。對此,消費者應提高警惕,避免落入“月餅刺客”的陷阱。

          供稿 | 濟寧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孟靜

          標簽: 銷售包裝 銷售價格 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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