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勃朗繪畫中光的特殊性
倫勃朗作品
荷蘭偉大的藝術家倫勃朗·哈門斯·凡·雷因(Rembrandt Harmensz Van Rijn,1606-1669)是世界上最具有天賦的藝術家之一,他在青年的時候就已經表現出非凡的藝術才華。他一生經歷坎坷,熱愛繪畫矢志不改,勇敢堅定地堅持現實主義的創作道路,創作出了大量作品。芬森特·凡高曾面對倫勃朗的畫說過:“你可知道,我愿以十年的生命換來在這幅畫前坐上兩個星期,哪怕是只吃干面包屑也罷。” 后人評價他為“倫勃朗在繪畫史—不獨是荷蘭的而是全歐的繪畫史上所占的地位,是與意大利文藝復興諸巨匠不相上下的。” 可見倫勃朗的藝術成就之高。
源遠流長的美術史證明了一個無可否認的事實是:一流的大師有一流的技術。大師之所以有輝煌的藝術成就,就是因為其在前人基礎上有新的突破,新的創造。倫勃朗身處于17世紀荷蘭繪畫藝術的大變革時期,匠心獨運,在油畫語言上開拓了一片廣闊的天地。對其繪畫技法進行深入系統的研究分析后,倫勃朗在油畫技法上的成就主要有兩個:一是他的繪畫把荷蘭繪畫的特殊技巧即形體的基本構成因素和最大自由地處理光線發揮到極致,他根據想象把光置于模糊當中,或者把光線集中、分散,利用光線來強化畫中的主要部分,還讓暗部去消融和弱化次要的因素,這是倫勃朗對繪畫做出的特殊貢獻,因此被后人稱作用光大師。二是創立了薄厚相加的繪畫技法,即在繪畫中交替運用顏料覆蓋半覆蓋、最不透明色和最稀薄的透明色的古典技法。特別是他在用光方面有著集大成的藝術成就,對后人產生了巨大的影響,被歐洲美術史家稱其為“紫金色的黑暗”、“夜光蟲”、“以黑暗繪成光明”。所以把倫勃朗繪畫作品中的用光技法作為一個課題進行研究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對其繪畫分析研究,我們可以窺見大師智慧的用光技巧的奧秘。
倫勃朗作品
一、光在繪畫中的審美性
各種藝術樣式無一不是通過各自獨特的藝術語言和手段,創造藝術形象再現或表現自然和內心景象并影響觀者的,光線這一元素在藝術家的繪畫創作中卻扮演者十分重要的角色。在文藝復興以來一直被人們從理論上和實踐中不斷研究和探索。“藝術家的光線概念,大體從下述兩個方面受到人類總的態度和普通反應方式的影響。第一,實際的興趣把人對光線的現象的反應變成了有選擇的注意……第二,藝術家關于光線的概念應該是由眼睛直接提供的,他與科學家對光線的物理解釋有著本質的不同。”[3]列奧那多·達·芬奇是最早研究光線給予視覺東西的畫家,也是最早使用明暗對比(Chiaroscuro)這個詞來表明使畫面產生立體感效果的技藝,從而改變了中世紀人物畫扁平感。到了卡拉瓦喬時期光對繪畫的作用進一步發展。卡拉瓦喬的作品利用強烈的光影塑造形體,突出形象,追求的是逼真的再現客觀的自然。精彩的宗教故事,生動鮮活的人物情節,都是表現的活靈活現。但他的作品中沒有內在的寧靜與力量,又缺乏古典主義理想,少了幾分自由主觀帶來的形的情趣。歌德說:“各種藝術都有一種源流關系。每逢看到一位大師,你總可以看出他吸取了前人的精華,就是這種精華培育出他的偉大。”倫勃朗之所以能夠拓展現實主義的繪畫空間成為后來現實主義繪畫的典型,是與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畫家和卡拉瓦喬的影響分不開的。正是倫勃朗對他們的光影進行繼承與發展,才鑄就了他偉大的藝術成就。在倫勃朗的作品中明暗對比同樣非常強烈,但比卡拉瓦喬的光用的更加簡潔,更加集中,明暗層次更豐富,暗部更強調透明的空氣感。他利用聚光來隱顯、虛實其他,形成了自己的明暗圖式,并使這種圖式成為一種“有意味的形式”。與卡拉瓦喬相比倫勃朗并不僅僅停留在單純模仿對象上,而是在此基礎上表現人的精神和靈魂。倫勃朗與同時代的法國畫家拉圖爾相比在用光方面最為明顯的特征是:拉圖爾的畫面使用他特有的燭光孤光作為發光體,光源來自內部,是一種內斂的藝術效果。觀者好像是在室外觀看室內發生的一切。相反,倫勃朗的光是來自畫外,而觀者又處在外部空間中,使觀者在觀看畫時產生身臨其境的感覺,提高了觀者的參與性。相比19世紀的印象派畫家,在用光方面的不同更加明顯。印象派的畫家們突破了長久以來的古典繪畫的光色觀。他們把畫架從室內的陰影里帶到戶外的陽光里,用一種更為科學的態度研究大自然中的光與色,追求的是在太陽光照射下瞬間即逝的色彩變化。“其實印象派畫的不是空間而是時間,時間改變了光,光改變了世界。”然而倫勃朗畫中所體現出的是一種具有獨創性的理想之光,完全是他獨具個性的掌控之下的,視覺效果所要求的,一種人為設定的,合理存在的“藝術之光”。除此之外,光的作用在倫勃朗這里還發揮一些獨特的作用,也就形成了倫勃朗的用光技法的特征。
倫勃朗作品
二、主動而謹慎的用光并使之產生視幻覺
倫勃朗對光暗這種技法的運用非常主動,使之發揮更大的表現空間,拓展了油畫表現語言。其在遵循光影規律的基礎上,完全根據自己的表達意圖,就隱顯虛實做主觀表現需要的處理,使之顯現于其所需要的視覺圖像。倫勃朗在其作品里精巧地制造了各種不同的用光圖式。其用光靈活多變,或光照主體突出部分;或恰恰避開,讓主體在暗部柔和的隱現;或做大塊亮面鋪開,或又婉轉的依形的輪廓掃描。表現了各種不同的對象,抒發了各種不同的思想感情。倫勃朗用光是非常謹慎的,其用光充滿著智慧性,并不是濫用。它是經過苦心經營的,明與暗配置更加主觀化。正是倫勃朗這種巧妙的用光,使畫面展現出與眾不同的明暗圖式。傅雷說:“倫勃朗使他的畫幅沐浴著神秘的氣氛,把他立刻遠離塵世,帶往藝術的境域,使它更偉大,更崇高,更超自然。”[4]倫勃朗使巴洛克的“明暗法”顯示出新的妙處。他使暗部的神秘深邃與亮的力量相映,給人一種空前的虛實相間的節奏美。用這種辦法在二維平面上塑造三維空間的物像,不但可以得到縱深的幻想,而且同時創造出一種超出具體實在環境上的美。從《浪子回頭》、《神圣的家族》、《丹娜依》等作品中,我們會感到冥冥之中一種凝聚的意象發出的啟示。黑格爾說:“‘深’有兩種,一種是的確有很深刻的東西,一種什么都沒有。”其實倫勃朗的畫中的暗部既是豐富的又是深刻的。他靠半黑暗把我們引領到遠離現實的世界中去。能夠使我們想像空間把它擴大至無窮。倫勃朗畫中的那穿透空間射入的光,使我們的夢幻處于和畫面主要印象同樣的境域,并將自然與人類內心的經驗相聯系的同時重新解釋了真實。最終愉悅了我們的眼睛和心靈。
倫勃朗作品
三、用光組織構圖
光線不但可以創造真實的瞬間而產生視幻覺,而且還可以組織構圖。宗白華先生曾說過:“美的形式之積極作用是組織、集合、配置。一言蔽之,是構圖。”[5]倫勃朗正是對光暗進行組織、集合、配置,利用這種美的形式形成了自己的構圖的。構圖,它是為了表現作品主要思想和美感效果,在一定的空間內安排和處理人與物關系和位置,構成協調的完整的畫面。“構圖所給予人的快感,主要是靠明暗的受一定規則支配的安排和結合,這些規則我叫做:對比性、空間感和單純,它們使我真實地和明確地感受我們面前的對象。”[6]用光形成的明暗對比和明暗配置安排組織構圖。倫勃朗是巴洛克藝術大師中最為擅長利用這一手法的大師之一。在他筆下光線既是造型的手法和構圖的原則,同時更是深化主題增強藝術感染力的工具。他所運用的通常圖式是在大面積的陰暗的場景里,一小片被光照亮的范圍里浮現出作品表現的中心人物。這樣在光線照射下不但可以產生強烈的明暗對比,還可以引導視覺產生聚光效果。利用光線來組織畫面突出主體和主題,以達到畫家所需要表現的意圖。從倫勃朗的《基督的復活》可以看出他為了讓主體突出,在局部使用了類似舞臺照明的光線。倫勃朗在運用這一手法時,不僅在于他使所要表現的中心人物被照亮,更為巧妙的是他能夠使之變成一個像是能夠向外射能量的一個光源,這是倫勃朗作品中用光的一個明顯的特征。
倫勃朗作品
四、用光處理畫面空間的關系
我們從倫勃朗的畫中所體現出的光影閃動的深邃空間中可以看出他善于從色層的渲染中處理光線與空間的關系。人物間呈現出一定容量的空間,這個光線是被光線的氣氛籠罩的。其實倫勃朗就是把整個區域的亮度等級進行調整,使物體的亮度根據需要發生不同的變化。他曾就用光說過一段精辟的話:“當我說空氣的時候,意思是光;當我說到光線的時候,我意思就是空氣,我要真正說明的是一個房屋的空間,一個院落的落間,整個世界的空間。”[7]這番話表露出一個畫家對油畫的光色觀。在他看來油畫的特點本質上講就是描寫光線及空間的縱深感。透亮的光線與深沉的光線就是一定距離的空間。特別在其畫面的暗部,微妙的光線產生了微妙的對比,豐富的層次好像無盡的深淵。如那幅《夜巡》畫中的所有人都想站在顯著的位置,而倫勃朗為了畫面整體藝術構思,使畫中的人物個個都被濃縮在空氣中,如過一層霧般的光線,把一些人像虛化在半暗色調中,避免了千篇一律的情況。我們看亮色塊中人物的外輪廓線,常常在半暗色調中消失,而某些暗部的鄰界,又常常銳利清晰。倫勃朗總能恰到好處地協調他們之間的關系。呈現出了人物的空間位置。
倫勃朗作品
五、用光刻畫人物的性格
倫勃朗在用光上還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利用光線來刻畫人物的性格特征。倫勃朗前期的繪畫堅定而嚴謹,后期更趨于潑辣蒼勁,他使光線在繪畫中扮演了戲劇性的角色,人物的性格心理由于光線的襯托而更為深邃動人。英國美術史家肯尼斯·克拉克說:“即使是對繪畫沒有任何興趣的人,也會被他作品中那種其他畫家作品中無法見到的形式所感動。他似乎一直挖掘到人生的根源,并將自己的內心世界展現在我們面前。” “貫穿倫勃朗整個一生的宏愿是,將人類感情以一種由眼可見的形式表現出來。” 由此可見倫勃朗以用自己的圖式來表現人類情感和內心世界為目的。其實倫勃朗的作品在運用光影、詮釋人性方面堪稱一絕。在人物的描寫中的用光靈活多變,他完全憑借揭示人物精神內涵和思想深度的需要來決定。光線作為揭示生活的因素之一,其為了不同的表達目的,頂光,側光、聚光、底光都成了他用來表達的工具。有的用光由中心向旁邊延伸,有時則由旁邊向中心聚攏。他選用了柔和溫暖的光描寫真善美;他采用的是聚射光再現暴力丑惡;他用昏暗的光刻畫人間苦難;用彌漫光表現宗教神秘。在倫勃朗這里自然之光轉變成了藝術之光。在倫勃朗晚年的最后一張《自畫像》里最能體現這一特點了。倫勃朗用幾乎大面積的重色調來包圍很少部分人物頭部的亮色調。亮色域吸引著觀眾的視線,面部成為第一視覺中心。倫勃朗在這幅畫上顯得十分蒼老:他披著舊衣,瞇縫著眼睛,嘴巴微張,唇邊帶著一絲苦笑,眼里充滿著哀愁。人間的滄桑和冷暖在他臉上打下了歲月與磨難的烙印。這一時期他的生活狀態與心路歷程都被畫家在畫面上刻畫了出來,整幅畫給人一種凄涼與悲慘的感覺。
倫勃朗作品
當17世紀的大部分荷蘭畫家都熱忠于研究準確再現自然和特殊光的時候,已經到晚年的倫勃朗卻關注的是形體的基本構成因素,并以最大的自由處理光。從繪畫的角度說,倫勃朗用光達到了極限,似乎光在他手下成了無所不能的表現工具。我們研究大師的用光技法,并不是炫耀他的技藝是何等的精妙和高強,而是學習他是如何利用光,以更有力,更自由,更恰當的語言表達自己的主觀思想和直覺感受,塑造藝術形象,創造意境,任何技巧離開了這些都將變的毫無價值。正因為如此,我們不應該忽視對大師用光技巧的研究,因為畫家的靈性、感受的物化以及意境的創造等等又是離不開具體的技巧的,否則無一出之。
倫勃朗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