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一重點項目因拖欠工程款被迫停工
圖為重點工程停工 建筑商扯條幅維權
由開封市文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開封市鼓樓區文盛商業步行街項目,是開封市十大重點文化產業項目之一,曾因開發商涉開封市多位高官商業賄賂案,接受檢方調查多次延期開工;工程開工后因拖欠建筑商工程款及工人工資再次被迫停工,而開封市兒童醫院在此樓盤定制的綜合辦公樓項目,也因開發商的多次違約,無法按期交付使用,前期3000萬元的購房款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據了解,文盛商業步行街項目,總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北臨鼓樓街,東沿解放大道,南接自由路,西為復興南街,位于鼓樓商圈核心,是開封市2016年十大重點文化產業項目之一,是開封市第一條宋文化情景式步行街,集文化、旅游、商業、娛樂為一體的多功能休閑娛樂街區。
項目停工 農民工討薪難
6月1日上午11 時許,記者在現場時看到,由福建六建集團承建的文盛商業步行街項目1-A#、1-B#、2-A#、2-B#工程已竣工、3-C#項目主體已接近封頂。在3-C#主體樓上被福建六建集團掛上了討要工程款的白色條幅,工地門口前,聚集了多數來自開封本地的討薪農民工,據了解,該項目共拖欠農民工工資100多萬元。面對工人討薪,承建方福建六建集團項目負責人王某稱,欠薪原因是因開發商拖欠的工程款一直不給結算,建筑公司前期已墊付了大量的工程款及工人工資,現在已無錢向工人續發工資。
重點工程因拖欠建設工程款被迫停工
福建六建集團項目負責人王某告訴記者,福建六建集團公司承建的是文盛商業步行街項目,包括1-A#、1-B#、2-A#、2-B#、3-C#樓,建筑面積共計約120000平方米。在2013年12月18日,福建六建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建筑方與開封市文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就開封文盛街項目工程簽訂建筑施工合同,合同工期為2014年4月15日至2015年3月30日。
根據雙方合同約定,該工程為承建方前期墊資承建,向開發商繳納了1千多萬元保證金后,工程陸續開工建設,目前該項目1-A#、1-B#、2-A#、2-B#樓已竣工,并交付開發商使用,3-C#樓工程已接近封頂,但開發商合同約定的工程款卻始終沒有兌付。
在此期間,集團公司曾派人多次向文盛公司討要工程款,也都無果而終,文盛公司口頭答應給結算工程款,發票也給了開發商,開發商又以各種理由推脫,拒付工程款,目前已拖欠工程款4000多萬元;近日,開發商文盛房地產公司不但不結算工程款,還采用恐嚇、威逼等手段逼迫建筑公司離開工地,達到不付工程款的目的。
兒童醫院:寧愿承擔違約責任也不會讓資產流失
開封市兒童醫院負責人告訴記者,醫院為擴大醫院規模、改善醫療條件,2013年時通過自籌資金,購買了文盛商業步行街3-C#樓的3-8層及地下室,作為醫院的綜合辦公樓業務用房,預售證未下來前,院方向開發商文盛公司繳納了700萬元的購房定金,后來又支付了2300萬元的購房款用于工程建設,合同約定2015年底交房,期間由于文盛公司法人代表涉嫌兩任開封市委及規劃局的領導商業賄賂案,項目被迫停工建設,直到2016年時該工程才重新復工,按照協議約定,文盛公司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醫院要繼續付購房款5000萬元,交付使用時結清剩余的購房款。
在此期間,福建六建集團的項目負責人曾到醫院反映稱,開發商一直未支付該項目的工程款,要求院方暫緩支付開發商剩余的購房款,按道理只要開發商按照合同約定,醫院沒有理由不把錢給開放商,如果醫院違約還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考慮到項目的實際情況,經醫院班子會領導及律師代表商討,認為該項目購房資金存在一定的風險性,為了醫院的資金安全,決定暫不付給開發商剩余的購房款,即使院方承擔違約責任,也不愿看到國有資產的流失。
對此,福建六建集團項目負責人王某告訴記者,按照合同約定,承建方墊資建設開封市政府的重點商業項目,開發商將開發的商品房賣出去后,賣房款會作為工程項目的建設資金支付給承建方。而事實情況是,現在商品房已基本售完,承建方至今仍未收到工程款;又稱,自從開發商負責人涉開封市兩任領導賄賂案被調查后,其法人代表也變更她人。更讓人想不通的是,王某說,“不但不給我們工程款,而且最近文盛公司還采用恐嚇、威脅等手段,想在不清算工程款的情況下,單方面解除合同,另換建筑企業。(武世友)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