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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陽市北斗星全腦教育 蒙眼識字是科學還是騙局?

          2017-06-19 14:23:35    來源:頭條河南    作者:   編輯:qysb005

          蒙上眼睛,把撲克牌放在鼻子下聞一聞就能說出數字花色;在耳旁迅速翻書,就可以知曉書中內容,過目不忘……家長交上上萬元甚至幾萬元的費用,就能開發孩子的腦力,讓他們學到蒙眼識字“神奇”本領,——這些,就是南陽市北斗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培訓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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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了解,南陽市北斗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是一家沒有任何培訓資質的公司,很明顯是違規辦學招生,其他培訓機構負責人告訴本網工作人員,開辦教育培訓機構要取得辦學許可證,不管培訓機構開辦的地點在哪里,首先要有辦學許可證,沒有辦學許可證的培訓機構就是違規辦學,沒有資質也存在很多安全隱患,最重要的是培訓質量和資金安全得不到保障。

          據悉,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一個合格的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要開班辦學,至少要擁有五個證書:民政部門審批的辦學許可證;發改委審批的收費標準證明;稅務登記部門審批的稅務登記;質量監督局審批的機構代碼;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審驗合格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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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連辦學資質都沒有的文化傳播公司,整天喊著打造全腦教育第一品牌,看到他們培訓內容,估計很多人都不會相信,但是這些確實是南陽市北斗星全腦教育的培訓課程,并且每天都在對外大肆宣傳,如此玄乎其玄的培訓,稍微有點常識,頭腦清醒的人都能識破其詭計,但是他們還是有很大的市場,因為他們利用了家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迫切需求和拔苗助長、急功近利地塑造“神童”的心理。

          沒有辦學資質違規招生,一個課程內容都收費上萬元,甚至幾萬元,并且不開具正規發票,明顯存在偷稅漏稅現象,地稅稽查人員表示,培訓機構應主動出具發票,不向消費者開具發票的情況屬違法、偷稅漏稅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屬于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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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類似的超能力培訓不時見諸報道,有媒體采訪成都大學附屬醫院神經內科趙洪鑒、北京大學心理學系資深腦神經研究的教授周曉林,以及中科院心理研究所認知與發展心理學研究室的研究員蔣毅,都是腦功能、腦神經上的資深專家。對于“開天眼”、“蒙眼識字”的說法,他們一致認為:荒謬。

          周曉林曾在媒體采訪中,對此表態:“那個就是騙人的,胡扯”。自己早就聽說過類似騙局,不想還會有人相信。人完全不可能通過訓練達到蒙著眼罩看東西的能力,“沒有了視覺怎么看?”

          曾有多家媒體報道過類似的“開天眼”培訓課程,有的課程講解其中“奧秘”時稱,“松果體是第三只眼”。周曉林解釋說,松果體是負責內分泌激素的器官,不負責成像。蔣毅專門從事腦功能成像等技術研究,“蒙眼識字肯定不可能,從科學上、常識上來講都是講不通的”。

          “從常理來看,這肯定是假的,科學是遵循客觀規律的。”知名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在幾年前,類似騙局非常多,如今還有人上當實在不應該。培訓機構屬于虛構事實,騙取受害者相信后,讓受害者主動支付培訓費用,已經涉嫌詐騙。受害者可以收集培訓機構的宣傳資料等證據,以對方涉嫌刑事犯罪向公安機關報案。

          專家提醒:類似“蒙眼識字”違背科學的教育培訓,危害社會、誤人子弟,作為手握選擇權的家長們,也不要盲目輕信給忽悠了。要知道,望子成龍、急功近利的教育心態是催生非法教育培訓的土壤。(來源:頭條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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