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聚焦:為什么中外食品添加劑的標準會有不同?歐洲還允許添加一種中國禁用的“有毒物質”呢
前幾天被問到“為什么中國和國外的食品添加劑標準會有所不同”。這是一個很多人都有的問題。在許多人的潛意識中,總是覺得“中國標準低于國外標準”“好產品都出口了,不好的產品才賣給我們吃”。
其實,不僅僅是“中國和外國的食品添加劑標準有所不同”,不同的“外國”之間食品添加劑的標準也有所不同。
(資料圖)
這是為什么呢?這里從食品添加劑的基本常識說起。
在現代食品加工中,食品添加劑幾乎是不可或缺的。即便是宣稱“無添加”的食品中,往往也只是不添加某些特定種類的食品添加劑,而不是任何食品添加劑都不使用。
按照國家標準的定義:食品添加劑是“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食品用香料、膠基糖果中基礎劑物質、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也包括在內?!?/p>
國外的食品添加劑,也是同樣的概念。
而且,世界各國的食品添加管理都采用“白名單制度”,也就是說:一種物質,只有經過政府監管部門批準列入許可名單,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而且使用范圍和用量要按照所批準的使用規范來。
在食品添加劑的審批中,有兩條基本原則:
1、該添加劑在批準的用法、用量下,不會對消費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2、該添加劑的使用會為食品帶來積極的好處。
前一條,是“安全性”;后一條,是“必要性”。
對于一種可能使用的添加劑,安全評估的實驗數據是各國共享的。不過,試驗會有很多,有針對動物的,也有針對試驗人群的,而法規需要保護的,是所有人。這就需要整理數據,并且選定一個“安全系數”來排除人與動物的差異、以及人與人之間的差異,從而得到針對人的“安全劑量”。這個數據整理的工作,以及安全系數的選擇,都要基于人為操作,不同國家也就有可能不同。
公眾關注的,其實是添加劑在食品中的使用標準。這個標準是基于前面說的安全劑量和人們可能的食用量來計算的。如果一種食品在一個國家通常的食用量很大,那么在其中允許的用量就比較小,反之,如果吃得很少,那么允許的量就可以大一些。
而對于必要性的評估,人為的主觀選擇就更強。比如,美國認為面粉增白劑過氧化苯甲酰加到面粉中是有必要的,所以允許使用;而中國認為沒有必要,所以禁止了它的使用。再比如,日本認為金箔加到食品中是有意義的,所以允許使用;而中國認為沒有必要,所以就沒有批準。
對于食品生產廠家來說,銷往哪個國家的產品,就需要遵守哪個國家的法規。這跟雙標、歧視沒有什么關系,就是簡單的商業邏輯:客戶需要什么,廠家就生產什么。
關于傳統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不同國家的標準,有個挺有意思的例子。
有個東西叫硼砂,醫學上用來消毒的。中國以及東南亞一些地方在傳統食品中會用到它,比如做粽子、米粉等等。
但是它的毒性還是比較強的,所以國家標準把它作為“非法添加物”明確打擊。若干年前,有人賣“硼砂粽子”被查處,商家還很委屈“這是我們的傳統食品,怎么就成毒食了?”
雖然是“傳統做法”,但禁用硼砂對于中國食品行業影響不大。不管是粽子還是米粉,硼砂的作用都不難被安全的添加劑所替代。所以,“打擊非法添加硼砂”沒有遇到什么阻力。至于喜歡傳統的“硼砂粽子”“硼砂米粉”的人,只要不銷售,自己做了自己吃也不會被抓起來處罰。
歐洲人喜歡吃魚子醬。魚子醬的傳統加工中工藝中要用到硼砂,替換成其他添加劑之后就“不正宗”了。EFSA(歐洲食品安全局)進行了評估,結論是“魚子醬中允許不超過4 g/kg的硼砂,人們攝入的硼砂不至于達到有害劑量”。所以,歐洲繼續允許魚子醬中使用硼砂。
不過,一貫在食品添加劑標準上比歐洲寬松的美國,采取了跟中國一樣的“全禁”政策。于是,歐洲的“正宗魚子醬”,就無法賣到美國。美國也有“正宗魚子醬愛好者”反對FDA的決策,但是未果,只好吃“不正宗的魚子醬”或者“到歐洲去吃正宗魚子醬”。
現在,中國也有不小的魚子醬生產量。
如果內銷,自然是不能用硼砂;
如果出口美國,也是不能使用硼砂;
如果要出口歐洲,而歐洲客戶又要“正宗魚子醬”,你認為該不該“雙標”賣給他們“有毒魚子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