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水產飼料如何進口到中國?來這里了解 每日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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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1日,海關總署發布第32號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起允許符合公告要求的馬來西亞水產飼料產品進口。那么,從公告中我們能夠獲取到哪些信息?海關總署對輸華水產飼料產品、生產企業和進境檢驗檢疫的要求是怎樣的?食品伙伴網飼料合規服務中心將對相關信息進行解讀。
允許進口產品類別
根據《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檢驗檢及監督管理辦法》,我國對所有輸華飼料產品實施嚴格的準入管理,由此確定符合我國對進口飼料檢驗檢疫要求的國家(地區)名單及對應的產品種類,這是境外飼料產品生產企業獲得輸華資格的限制性前提條件。公告發布前,馬來西亞僅有魚粉、魚油類動物源性飼料產品能夠出口到中國。在32號公告發布后,經工業化加工、制作的供水生動物食用的水產飼料也可以根據公告的要求,以符合我國法規要求的方式和流程出口到中國。
對輸入產品的要求
公告對馬來西亞輸華水產飼料的原料、產品和工藝作出了明確要求。要求原料應采用來自于健康水生或陸生動物及其生產供人類食用產品的加工副產品,且可追溯來源,植物源性飼料不得含有包括未經中國允許使用的轉基因成分在內的危害動物健康的物質,以上是為了保證原料的安全性,保證飼料產品不會對動物和人體造成損傷;飼料應經過中心溫度不低于90℃,持續時間不少于30分鐘熱處理,或采用經中方認可的其它等效處理方式,同時沙門氏菌和腸桿菌科微生物應符合公告要求,防止動物機體受到有害微生物的感染。
進境檢驗檢疫要求
首先,馬來西亞官方應對輸華水產飼料進行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并出具衛生證書,證明水產飼料符合雙邊議定書的要求。并要求向中國出口的每批水產飼料均須隨附一份正本官方衛生證書。進境時,進口馬來西亞水產飼料應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海關總署在進行證單核查時將核查是否附有《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是否來自注冊登記企業,以及衛生證書是否真實有效,核查通過后,海關將對進口馬來西亞水產飼料實施檢驗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準予進境。
由上可知,海關總署對進口飼料產品的管理非常嚴格,企業獲取輸華資格需要對中國和輸出國(地區)相關法律法規都有一定的研究,也需要有效配合輸出國(地區)主管當局的推薦計劃或安排。食品伙伴網飼料合規服務中心可以進行境外飼料生產企業注冊代理服務,歡迎企業垂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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