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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品一械”廣告審查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變化解讀

          2023-06-01 08:24:19    來源:食品伙伴網    作者:

              2023年5月2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是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進行的修訂,為幫助大家了解《征求意見稿》的變化,食品伙伴網將《征求意見稿》和《暫行辦法》進行了比對解讀,以供行業參考。

          01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完善廣告審查制度

          《征求意見稿》重點研究解決《暫行辦法》實施以來,在監管、審查、執行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問題,完善了顯著標識、鏈接標識以及廣告審查和監管的規定。

          (一)完善顯著標識規定

          《征求意見稿》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和第三十條與《暫行辦法》相比,增加了需要顯著標明的內容和應用場景,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二)完善鏈接標識規定

          《征求意見稿》新增第二十七條,對“三品一械”廣告中含有網絡連接、二維碼等鏈接標識的,由廣告主對其鏈接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鏈接內容屬于本辦法規定應當進行審查的,應當單獨申請廣告審查。與《暫行辦法》比較,對鏈接標識及內容審核的廣告主義務和部門監管更加明確。

          (三)完善廣告審查和監管

          《征求意見稿》修改第四條、第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對廣告監督管理和審查工作程序進一步完善,明確部門職責,優化廣告申請受理制度,增加廣告申請補正時限等具體規定;新增第四十二條明確廣告批準文號編號規則。

          02

          便利企業經營活動

          《征求意見稿》與《暫行辦法》比較,完善優化“三品一械”廣告審查制度,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便利企業經營活動,激發企業發展活力。

          (一)增加例外情形

          《征求意見稿》新增第二十二條中的兩個例外情形,一是僅對視頻、的長寬比、文字字體或者背景顏色進行調整,且不影響應當顯著標明或者清晰展示內容視覺效果的;二是僅增加、刪除或者變更產品價格、線上線下銷售地址、門店名稱、聯系電話、配送方式以及網絡鏈接、二維碼等內容,且不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的。

          根據企業開展經營活動實際需要,在嚴格按照審查通過內容發布廣告的原則性規定基礎上,允許企業在符合相應條件的前提下,對例外情形涉及的內容進行調整。

          (二)增加無需申請廣告審查的情形

          《征求意見稿》新增第二十五條,明確企業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強制性國家標準有關規定要求,在其經營場所或者自建網站、公眾號、網絡店鋪頁面、應用程序等自有互聯網媒介客觀展示產品名稱、價格、標簽、規格、等級、使用方法、說明書、支付和送貨方式、售后服務等應當展示、標示、告知信息的,無需申請廣告審查。

          (三)優化廣告批準文號有效期制度

          《征求意見稿》中的第二十條是對《暫行辦法》第十八條的修改,統一“三品一械”廣告批準文號的有效期為兩年,主要是針對企業反映產品注冊證明文件、生產許可文件等臨近到期時,申請批準的廣告有效期過短問題,對廣告批準文號有效期進行調整,增強企業廣告活動的穩定性,減輕企業更換廣告物料等負擔。

          03

          嚴格廣告監管執法

          《征求意見稿》與《暫行辦法》比較,全面落實“四個最嚴”要求,進一步加強對“三品一械”廣告內容以及廣告發布行為的監管,完善廣告內容準則,嚴格廣告發布要求,強化違法責任追究。進一步強化全鏈條監管理念,加強“三品一械”廣告審查管理與產品注冊管理環節的有機銜接,健全完善廣告注銷、停止發布等相關制度,提高協同監管效能。

          (一)加強廣告引證內容監管

          《征求意見稿》新增第十一條第八款中明確“三品一械”廣告中不得含有超出說明書以外的理論引用、觀點表述,或者引用文獻、研究報告、實驗證明等收載的內容。該條款與《暫行辦法》比較,加強了廣告印證內容的監管。

          (二)加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

          《征求意見稿》新增第十一條第九款和第十二條,其中明確指出不能利用未成年人介紹“三品一械”產品,在針對未成年人的大眾傳播媒介上發布“三品一械”產品。并在第三十一條中新增了違反第十二條的處罰條款。與《暫行辦法》比較,新增的上述條款加強了對未成年人權益的保護,并提供了處罰的法律依據。

          (三)嚴格保健功能聲稱監管

          落實《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關于“對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聲稱具有保健功能”有關要求,在《征求意見稿》中第七條明確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廣告不得聲稱具有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具有保健功能,并在第二十九條中明確了違反該新增規定的處罰依據。與《暫行辦法》比較,在保健功能聲稱的監管上更加嚴格。

          (四)加強網絡直播監管

          《征求意見稿》新增第十三條,銜接《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禁止在網絡直播中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三品一械”廣告,明確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在網絡直播中為“三品一械”產品作推薦、證明,對應新增第三十二條的處罰規定。與《暫行辦法》比較,新增了網絡直播的相關監管條款,進一步加大網絡直播的監管力度。

          (五)嚴格廣告發布行為監管

          《征求意見稿》新增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產品功能主治等發生變更,與已經審查批準的廣告內容不一致的,不得繼續發布審查批準的廣告,并主動申請注銷。與《暫行辦法》比較,加強廣告審查管理與產品注冊管理環節的銜接,完善廣告注銷、停止發布等制度,強化動態管理。

          小結

          隨著近年來廣告新業態、新模式的快速發展,《征求意見稿》針對《暫行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修訂,完善“三品一械”廣告審查管理制度,加強監管,優化服務,更好指導廣告審查與執法實踐,維護人民群眾健康安全,促進行業規范健康發展。食品伙伴網將持續關注“三品一械”廣告監管的法規修訂進展。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與《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1號)比對表.pdf 編輯:qysb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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