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職虛報婚育情況被解除勞動合同 法院這樣判
2022-09-21 10:35:28
來源:中國企業新聞網
今天下午,微博話題“女子入職虛報婚育情況被解除勞動合同”登上熱搜榜。
據時間視頻報道,近日,天津市三中院對一起因入職虛報信息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作出終審判決。陳某某2020年6月15日入職某公司,擔任項目收銀員,雙方簽訂勞動合同。
陳某某在應聘入職時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及《人力資源信息采集表》時虛報婚育情況,2021年3月12日公司以陳某某提供虛假材料及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陳某某認為,她隱瞞的信息屬于個人隱私,并無告知公司的義務,公司信息采集表中存在多處與勞動合同無任何關聯的個人隱私問題,其內容不合法。
作為勞動者有權予以回避,即使未如實說明也不能認定構成欺詐。陳某某申請勞動仲裁被駁回,她不服該裁決提起訴訟。
一審法院認為,陳某某雖虛報婚育情況,但婚育狀況與勞動合同的履行無必然關系,婚育狀況屬個人隱私,就業時虛報不構成欺詐,公司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屬違法解除。
法院一審判決公司繼續履行與陳某某之間的勞動合同,公司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有律師表示,根據實踐,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一般包括:勞動者的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學歷、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而勞動者是否已婚已育、是否有老人需要贍養等都屬于個人隱私范疇。
用人單位若不能證明這些情況與勞動者所應聘的工作崗位、所從事的工作或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話,就無權要求勞動者必須告知。
編輯:qysb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