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偷盜電瓶61塊,陜西山陽縣兩人被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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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與法制網訊(通訊員陳菁 趙麗)近日,陜西省商洛市山陽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盜竊案件。
2022年9月,楊某因疫情影響自外地回村,平日撿拾廢品至秦某經營的廢品收購站變賣。熟絡之后,秦某提議制作獵夾下鄉偷狗賺錢,被楊某以危險系數大為由否決了秦某提議。楊某認為不宜偷價值大的財物,改而提議偷電動自行車電瓶賣錢。他認為電瓶價值不高,被盜后當事人一般不愿選擇報警,秦某深以為然,兩人一拍即合。
2022年10月至11月,楊某、秦某在夜深人靜時駕駛租來的汽車游走在山陽縣城關街辦、色河鋪鎮、十里鋪街辦和高壩店鎮等地,先后作案19起,共盜竊電動自行車4輛、電動自行車(三輪車)電瓶61塊、空調內外機1組,盜竊所得由秦某負責銷贓。2022年11月,兩人因涉嫌盜竊罪被山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偵查環節經專業機構鑒定,二人盜竊的財物價值總計9835元。
2023年2月底,公訴機關向山陽縣法院提起公訴。經審理,法院認為楊某、秦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控訴楊某、秦某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二人侵犯公民財物所有權,依法應予刑罰。鑒于二人有坦白情節,且自愿認罪認罰,遂作出從輕處罰的決定。
最終,被告人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被告人秦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責令二人退賠19位被害人經濟損失共計9835元;作案工具汽車一輛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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