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游客辦實事、熱情服務暖人心”麗江市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頻頻獲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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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收到了來自貴州貴陽張女士贈送的錦旗和感謝信,盛贊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麗江市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情系游客辦實事、熱情服務暖人心”。
2019年張女士在大理旅游期間在抖音認識了“昆明小晴”,找到她做導游,交了400元定金,但是她并未旅行承諾。在“昆明小晴”不接電話,不回微信的情況下,原本以為沒有希望的張女士,在2023年7月,找到麗江市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于濤,通過其自媒體“云南旅游風聲”訴說情況。在他的幫助下,找到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情況,了解了相關情況后,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和麗江市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共同努力,找回了之前的預付款。
為表感謝,張女士給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寄來了錦旗并致信感謝,在信中寫道“我特別感謝云南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和于濤同志對我的幫助。在全力構建和諧社會的日子里,好人好事層出不窮,特別是在貴單位中亮點頻閃。”
據悉,為不斷提升麗江旅游服務質量,打造“安心、舒心、放心、開心”的旅游環境,推動麗江旅游高質量發展,結合旅游市場專項整治,此前,麗江面向社會招募了27名服務質量監督員。麗江市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依據《旅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安全生產法》《云南省旅游條例》《旅行社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麗江市旅游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有關旅游服務標準,對旅行社、景區、旅游新業態及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的旅游經營者,導游、領隊等旅游從業人員,以及涉旅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監督。
“很滿意,因為對游客的訴求很重視并認真及時的解決了。”“為麗江市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和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點贊”……麗江市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上崗以來,發揮自身優勢,向社會大力宣傳麗江旅游資源,共同促進麗江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熱心解決游客在旅行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頻頻獲贊,麗江旅游美譽度不斷提升。
文旅頭條融媒體記者 海萊阿芝 文
圖片來源于: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責編 吳珂
審核 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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