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報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用消毒劑通用安全要求》(征求意見稿)解讀
食品伙伴網訊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用消毒劑通用安全要求》(GB 14930.2)(征求意見稿)分別于2016年、2021年進行了公開征求意見。經過對征集意見研討、開展專題研究以及安全性評估,該標準起草組對文本內容進行修改并送審。2023年,按照專業委員會審查意見,針對重要修改內容再次公開征求意見。食品伙伴網將本次擬修改的內容及2021版征求意見的內容一并與現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劑》GB 14930.2-2012進行了比較,主要變化內容詳見下文。
1、適用范圍:
調整了標準的適用范圍,明確洗滌消毒劑屬于本標準范圍。
(相關資料圖)
2、術語定義:
增加“食品用消毒劑”的定義,明確食品用消毒劑的消毒對象。刪除了“洗滌消毒劑”的定義,在標準范圍中作相關表述。
3、基本要求:
新增更細化的要求,規定食品用消毒劑應在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的條件下使用,同時規定消毒劑的使用量、作用時間、去除方法等基本要求,確保消毒劑使用的安全、有效。
4、原料要求:
增加了消毒劑允許使用的原料及使用要求。刪除原標準中“3.4添加劑”部分的相關要求。
5、感官要求:
增加“氣味”的感官要求,刪除了感官要求的檢驗方法。
6、理化指標:
砷明確為總砷并修改其檢驗方法;修改重金屬的檢驗方法。
7、殺滅指標:
指示菌“大腸菌群”修改為“大腸桿菌”;刪除金黃色葡萄球菌;增加指示菌菌株的要求;增加脊髓灰質炎病毒(Ⅰ型疫苗株)“載體法”殺滅對數值要求為≥3.00,明晰適用檢測范圍包含飲具。
8、其他要求:
明確產品標簽及說明書應符合GB 38598的規定,刪除“食品接觸用”“4.2在產品或最小銷售包裝上應標識產品的材質”的標識要求,新增“消毒對象應經徹底清洗后消毒。食品用消毒劑的使用范圍、使用濃度和作用時間等使用方法應保證其消毒效果,并嚴格按照產品標簽及說明書執行”。
9、附錄A:
新增《食品用消毒劑原料(成分)名單及使用要求》,名單中列出了59種有效成分,24種輔助成分;新增禽屠宰環節胴體表面消毒要求,為防止消毒劑濫用,次氯酸鈉消毒劑和過氧乙酸消毒劑用于禽屠宰環節的胴體的表面和體腔消毒時,應符合該標準中的詳細規定,如消毒液濃度、消毒次數僅限1次、浸泡消毒時間不超過30min等。
【結 語】
與現行標準對比,該標準征求意見稿內容修訂幅度大,對企業影響較大。其中,企業生產食品用消毒劑產品,原輔料有效成分應符合標準附錄A名單及使用要求,產品檢驗報告項目調整,標簽標識調整會涉及包材使用;企業在采購消毒劑用于食品消毒時,應選擇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核驗MSDS資料中成分信息的合規性;企業使用次氯酸鈉消毒劑和過氧乙酸消毒劑用于禽屠宰環節的胴體的表面和體腔消毒時,應符合該標準中的詳細規定。
編輯:qysb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