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資訊 財經 公益 彩店 奇聞 速遞 體育 提點 資訊 綜合 企業 市場

          首頁
          你現在的位置:

          天天觀察:2023江蘇省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第一批)

          2023-04-20 17:24:08    來源:江蘇市場監管微信號    作者: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統一部署,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在全系統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重點查處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刷單炒信等虛構交易、“神醫”“神藥”虛假違法廣告等12類違法行為?,F公布2023年首批典型違法案件。

          案例2


          (資料圖片)

          徐州市銅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

          徐州某食品廠生產不符合

          國家標準食品案

          2022年11月17日,徐州市銅山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流通環節抽檢結果,對徐州某食品廠涉嫌生產不合格水晶拉皮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生產的水晶拉皮“鋁的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復檢,檢驗結論與初檢結果一致。經核實,當事人生產的該批次水晶拉皮生產日期為2022年11月3日,共生產1500袋,在徐州某市場批發銷售,已全部銷售完。水晶拉皮每15袋的生產成本5元、售價10元,貨值金額1000元,違法所得500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2023年2月10日,徐州市銅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9.9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500元的行政處罰。在案件處理過程中,銅山區局邀請第三方公司幫助該企業規范食用明礬的使用量和加工、浸泡等工藝,杜絕再次發生違法行為。

          案例9

          連云港市海州區市場監管局查處

          某水果店傍他人商品包裝

          裝潢標識案

          2023年1月16日,根據舉報,連云港市海州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四季農副產品交易中心“某精品果業”銷售的耙耙柑涉嫌使用的“上嚞金狐貍”耙耙柑包裝標識進行執法檢查。

          經查,當事人的產品在明知與“上嘉金狐貍”耙耙柑沒有任何關系的情況下,通過使用與“上嘉金狐貍”耙耙柑相近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的包裝箱對商品重新包裝,使消費者極易誤認為兩款產品是同一產品或者存在特定聯系,構成視覺混淆。截至案發,當事人使用上述標識包裝的耙耙柑共計3625斤,進貨價5元/斤,售價6元/斤,已銷售1000斤,違法所得0.1萬元,貨值金額2.18萬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一項的規定。2023年3月22日,連云港市海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罰款4萬元、沒收物品先行處置款1.37萬元和違法所得0.1萬的行政處罰。

          編輯:qysb005

          標簽:

          中國企業新聞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中國企業新聞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未經中國企業新聞網的書面許可, 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河南企業網的各項資源轉載、復制、編輯或發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場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資訊散發給其他方, 不可把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務器或文檔中作鏡像復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中國企業新聞網的任何資源。若有意轉載本站信息資料, 必需取得中國企業新聞網書面授權。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企業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企業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轉載其他媒體之稿件,意在為公眾提供免費服務。如稿件版權單位或個人不想在本網發布, 可與本網聯系,本網視情況可立即將其撤除。
          圖片欣賞
          頻道推薦
          內容推薦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