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發布新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法規|全球信息
污染物限量法規(EC) No 1881/2006自2007年3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經過了多次修改,為了提高法規文本的可讀性,避免使用大量腳注,同時考慮到某些食品的特殊情況,歐盟制定了新版的污染物限量法規。
為便于了解該法規主要內容,食品伙伴網就其主要變化內容進行梳理,便于出口企業提前做好規劃。
相比舊版法規,新版法規修訂的污染物涉及鎘、多環芳烴、二惡英、DL-多氯聯苯等。
【資料圖】
01
主要變化內容
(1)取消啤酒中鎘的最大限量要求
因為鎘主要殘留在谷物殘渣中,啤酒中的鎘含量很低,因此此次修訂取消了啤酒中鎘的最大限量要求。
(2)明確污染物限量適用的甲殼類水產品具體部位
此次修訂將甲殼類水產品的污染物限量細化到了具體的部位的限量。例如,鎘在甲殼類動物中的限量為0.5mg/kg,該限量為甲殼類動物腹部肌肉中鎘的限量,不包括頭胸部的限量。
(3)修訂多環芳烴在部分產品中的限量及適用的產品狀態
鑒于現有的分析數據和生產方法,速溶/可溶咖啡中多環芳烴的含量可以忽略不計,因此,取消速溶/可溶性咖啡產品中多環芳烴的最大限量;另外,明確了嬰幼兒配方奶粉、較大嬰兒配方奶粉以及嬰幼兒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多環芳烴最高限量水平適用的產品狀態,即僅適用于即食狀態下的產品。
小結
此次歐盟制定的新版污染物的限量法規,與以前的污染物限量法規相比變化不大,主要變化為取消啤酒中鎘的最大限量要求、明確污染物限量適用的甲殼類水產品具體部位以及修訂多環芳烴的部分內容。食品伙伴網提醒涉及到上述產品的出口企業應及時了解相關法規及污染物限量的變化,確保產品合規,順利出口。同時,相關出口企業也應對食品相關法規制修訂情況保持關注,為產品合規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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