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的公告(2023年第12期)|世界今頭條
2023-05-25 09:16:28
來源: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資料圖)
1、南京悅家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東海縣香滿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芝麻花生,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企業購進上述產品24公斤,共計24公斤,貨值165.6元;已銷售24公斤,共計24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銷售食用完畢,無法召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儲運不當、生產過程把關不嚴導致。鼓樓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4元;罰款50000元。
2、江蘇北華聯超市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東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海南鶯歌海鹽場有限公司生產的亞清鹽清亞硝酸鹽食用鹽,碘(以I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企業購進上述產品60盒,共計24公斤,貨值1428元;已銷售37盒,共計14.8公斤;庫存(未銷售)23盒,共計9.2公斤;封存23盒,共計9.2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因銷售食用完畢,無法召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當事人未核對產品合格證明。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對當事人決定如下:責令履行進貨查驗義務;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76.12元;沒收23盒;罰款1000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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