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動水產養殖調水用品團體標準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水產技術推廣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產技術推廣總站:
為加強水產養殖調水用品的規范生產和行業自律,保障水產養殖生產安全、水產品質量安全和水域生態環境安全,促進水產養殖業綠色高質量發展,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中國水產學會(以下簡稱“總站學會”)決定啟動水產養殖調水用品團體標準制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工作背景
一段時間以來,水產養殖投入品市場存在以“非藥品”、“動保產品”名義規避政府監管和摻雜使假等現象,給水產養殖生產安全、水產品質量安全和養殖水域生態環境安全帶來很大隱患。為加強水產養殖投入品監管,農業農村部于2021年決定在全國試行水產養殖投入品使用白名單制度,督促養殖者主動使用合法水產養殖投入品,對水產養殖投入品規范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從實施情況看,市場上還存在一些無法納入“白名單”管理,在水產養殖生產中又很難杜絕使用的產品,主要是一些調水類產品,亟需加以規范。經認真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擬通過制定中國水產學會團體標準、建立行業自律機制等辦法,推進此類產品的規范生產、使用及管理。
二、團體標準的制定
按照《中國水產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水產養殖調水用品團體標準制定工作通過以下步驟開展。
(一)開展摸底調查。通過調查、推薦,全面了解和掌握水產養殖調水用品生產和使用的實際情況。
(二)確定團體標準目錄。組織專家對推薦的水產養殖調水用品進行梳理、分類和遴選,研究確定需要制定的水產養殖調水用品團體標準目錄,并按照中國水產學會團體標準制定程序申請立項。
(三)組織團體標準起草。立項后由總站牽頭,組織相關科研單位、企業等組成標準編寫組,在充分驗證的基礎上起草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并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形成送審稿。
(四)審核發布團體標準。編寫組將團體標準送審稿、編制說明、意見匯總處理表和有關附件,報送中國水產學會團體標準秘書處,由秘書處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審核,審核通過后予以發布。
三、開展摸底調查
請各省級水產技術推廣部門按照以下條件和要求,組織做好轄區內水產養殖調水用品的調查、推薦工作。
(一)推薦條件
1.不屬于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范疇,在水產養殖生產中主要作用為調節養殖水體的水質和改善水環境。
2.在水產養殖生產中使用較廣或使用量較大,能有效改善水產養殖水質,避免水環境污染,確保水產養殖動物健康。
3.對水產養殖生產安全、水產品質量安全和水域生態環境安全無負面影響或潛在風險。
4.在使用效果、保障安全和質量控制等方面具備一定的研究基礎。
5.生產企業具備與生產水產養殖調水用品相適應的廠房、設備、技術人員、質量檢驗設施和管理制度等條件。
(二)有關要求
各省級水產技術推廣部門要加強與有關水產科研院所、高校、行業協會、水產養殖主體的溝通協作,摸清轄區內水產養殖調水用品的生產和使用情況,組織有關生產企業如實填報水產養殖調水用品信息表(附件1)、企業基本情況信息表(附件2),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請各省級水產技術推廣部門做好推薦水產養殖調水用品的遴選、材料審核把關和匯總等工作,于2023年3月10日前將符合條件的水產養殖調水用品推薦匯總表(附件3)、水產養殖調水用品信息表、企業基本情況信息表及其他材料紙質版復印件報送總站學會,電子版(word版)發送至郵箱:sczlaqc@163.com。
聯系人:李陽,電話:010-59195496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18號704室
郵 編:100125
附件: 附件1 水產養殖調水用品信息表.docx
附件2 企業基本情況信息表.docx
附件3 水產養殖調水用品推薦匯總表.docx
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 中國水產學會
2023年2月14日
編輯:qysb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