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快報: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3年第11期)
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0類食品215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207批次、不合格8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超標
桐鄉市梧桐謝超小吃店銷售的饅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嘉善縣姚莊鎮姚莊農貿市場于友林淡水產品攤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二)嘉善縣姚莊鎮姚莊農貿市場楊新強淡水產品攤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三)嘉善縣嘉善王恒民蔬菜店銷售的長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四)衢州市東門菜市場葉金仙攤位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五)衢州市東門菜市場賀巨漢攤位銷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六)平湖市鐘埭街道馮生根水產品攤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七)德清縣武康街道語成蔬菜經營部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湖州、嘉興、衢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湖州、嘉興、衢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30315.xls
3.食品抽檢合格—20230315.xls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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