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資訊 財經 公益 彩店 奇聞 速遞 體育 提點 資訊 綜合 企業 市場

          首頁
          你現在的位置:

          連云港市市場監管局公布制止餐飲浪費典型案例(二)

          2023-06-01 09:18:32    來源:連云港市場監管微信號    作者:

          案例一

          海州區*戀餐飲店未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案


          (相關資料圖)

          5月25日,海州區市場監管局對海州區*戀餐飲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未在墻上、餐桌等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簽標識。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海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了警告的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行為。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普法宣傳,要求餐飲服務經營者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法律法規,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主動提示、引導消費者適量點餐。

          案例二

          海州區張*餐飲店未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案

          5月25日,海州區市場監管局對海州區張*餐飲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未在墻上、餐桌等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簽標識。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海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給予了警告的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當場改正違法行為。同時,對當事人進行了普法宣傳,要求餐飲服務經營者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反食品浪費的相關法律法規,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主動提示、引導消費者適量點餐。

          案例三

          灌南縣某海鮮自助餐廳未提醒顧客適量取餐案

          5月18日,連云港市灌南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開展自助餐專項制止餐飲浪費執法檢查中發現,某海鮮自助餐廳雖張貼有防止食品浪費要求和消費規則,但并未提醒顧客適量取餐,現場存在嚴重浪費現象,也未采取相應扣費措施。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五項的規定,構成未提醒自助餐消費者適量取餐的行為。執法人員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現場下達當場處罰決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同時對當事人進行普法教育,要求在消費者就餐前告知防止浪費要求,全程提醒適量取餐,防止發生浪費,增強消費者杜絕餐飲浪費的主動性。

          來源:綜合執法處、食品綜合協調處匯總

          編輯:qysb005

          標簽:

          中國企業新聞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中國企業新聞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未經中國企業新聞網的書面許可, 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河南企業網的各項資源轉載、復制、編輯或發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場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資訊散發給其他方, 不可把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務器或文檔中作鏡像復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中國企業新聞網的任何資源。若有意轉載本站信息資料, 必需取得中國企業新聞網書面授權。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企業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企業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轉載其他媒體之稿件,意在為公眾提供免費服務。如稿件版權單位或個人不想在本網發布, 可與本網聯系,本網視情況可立即將其撤除。
          圖片欣賞
          頻道推薦
          內容推薦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