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出口東南亞市場標簽共版的可行性分析
????食品出口到目標市場,需按照當地食品標簽法規要求標示產品信息,這是產品上市前進行合規審查的重要方面。近幾年來,很多企業將東南亞市場作為其關注和開發的重點市場之一,那么有關東南亞市場對進口食品的標簽要求的話題也隨之受到國內外眾多出口企業的關注,大家都在考慮如何用最少的設計和印刷成本來確保標簽信息能符合更多目標市場的標示要求,這就是食品伙伴網本次要跟大家探討分析的標簽共版問題。
食品伙伴網結合多年來的標簽審核經驗以及對東南亞市場進口食品法規的研究結論認為,標簽共版主要需考慮:語言、標示項目,特定標示項目的標示格式或形式要求,以及標簽樣張的設計尺寸和規劃。這幾方面影響著一張標簽能否同時適用于出口到不同目標市場的出口需求。以下以東南亞市場為例進行分析。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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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 言
在東南亞,很多國家允許食品標簽用英文進行標示,但也有一些國家也有特殊的標示語言要求。比如出口泰國的食品標簽上可以有英文或其它外文信息,但一定要有泰語標示信息;同樣的出口越南的食品標簽上必須有越南語信息;出口印尼的必須用印尼語標示,這些國家基本無法與其他目標市場共用一套標簽信息,但可以并存。
目前允許用英文標示產品標簽信息的東南亞國家包括: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和文萊,其他比如泰國、印度尼西亞、越南等國家必須要按照當地的官方語言標示標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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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示項目
在標示項目方面,一般至少要涵蓋對應國家的強制性標示要求。
在東南亞國家,品名、配料表、凈含量、進口商或分銷商的名稱和地址、原產國、日期標記等是進口食品必須要標示的項目。除此以外,也會有一些差異,比如泰國需要標注食品序列號,越南和馬來西亞要求標示生產商信息,而印尼要求標示流通許可編號等。那么除了必須用特定語言進行信息標示的國家,出口到接受英語標示信息的國家,可以用最全面的信息標示(涵蓋各國的強制性標示要求)設計英語標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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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標示項目的標示格式/形式
在此方面,主要涉及一些特定的標示項目的具體標識要求。下面舉幾個比較常見的例子供大家參考。
(1)過敏原:雖然東南亞國家的食品過敏原差異性不大,但針對食品中存在過敏原,或可能存在過敏原交叉污染的情形,在不同國家的標示要求是不同的。比如,新加坡不建議使用“May contain……”的方式進行標示(但不算不合規,只是即使如此標示了,涉及消費者投訴時,企業也不能免責),但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印尼等國家可以接受這樣的標示方式。
(2)食品添加劑:在接受英語標簽信息的東南亞國家中,馬來西亞接受功能名稱+添加劑名稱或者INS編碼的標示方式;菲律賓要求同時標注添加劑的通用名稱和功能類別名稱;新加坡可只標注食品添加劑的名稱或INS編碼,也可以兩者同時標注;文萊最與眾不同,其要求的標示形式為:包含允許的,后邊加一個括號,里面注明添加劑的類別和來源。法規原文示例如下:
(3)日期標注:大部分東南亞國家可接受的日期標注順序為:日、月、年,也明確了特定的引導詞,也接受使用阿拉伯數字進行日期標注,但菲律賓除外。菲律賓也要求按日月年的順序標記日期,但要求日期標記中的月份必須用單詞而不能用數字標示。比如,2023年6月13日,可以標示為13 Jun 2023/13 June 2023,或者13 Jun 23/13 June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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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樣張的設計尺寸和規劃
如果您的最小銷售單元包裝面積不是那么大,同時還考慮納入一些和文字等宣傳語信息,那么您可能無法設計一張大而全的符合所有東南亞市場的共版標簽,可以考慮接受英語信息標示的市場共用一張標簽,其他語種按照標簽設計版面大小對應組合。實際上,從市場接受度和市場開發價值等方面考慮,可能一種產品不會同時出口東南亞所有國家,比如只出口到東南亞的3-4個國家,這樣設計一張共版標簽同時滿足目標市場的食品標簽要求就很有可能。
當然,出口東南亞的食品標簽設計需要多方面技術人員的專業參與,除了市場和設計人員,還離不開法規專家甚至語言專家的有效把關,同時也需要實際落實日期、批號等打碼任務的生產工廠通力協作,才能確保共版標簽最終的合規呈現。
小結
總體來說,出口東南亞的共版標簽設計在理論上具有可行性,需根據企業的實際出口規劃進行對應設計。在此過程中,食品伙伴網可以提供專業的語言和合規指導,為企業的食品出口合規計劃增加一道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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