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電動車學廢了:車機導航狀態彈廣告 客服回應太逆天
沒想到,智能車機竟然在駕駛狀態的中控屏上推送起廣告。
行至立交橋處,導航頁面突然彈出廣告:
“推薦購車有好禮!單車成交至高可獲12000積分……”遮擋了大片屏幕。
想不到吧,這是百年車企大眾ID.6的最新手段。
更氣人的是,客服還給出了這樣的回應:今后還有,頻率不定。
大眾ID.6,中控屏彈廣告
據上游新聞報道稱,一汽大眾ID.6 Crozz,中控屏出現了彈窗廣告。
占據頁面將近一半,還遮擋住了導航顯示的重要信息。
爆料人劉女士表示,這臺車剛買不久,“第一次遇到在行車路上,屏幕出現彈窗廣告,已經有安全隱患了。”
至于廣告的推送者,劉女士認為“應該是廠家推送的,因為積分是大眾的,而不是4S店的。”
隨后上游新聞記者致電一汽大眾客服,也印證了這一點:
確實是廠家推送的“購車有好禮”彈窗廣告,今后如果有活動還會發彈窗廣告,但頻次無法掌握。
至于推送廣告是否會影響行車安全,客服給出的答案是:“會把消費者的反饋建議做好登記。”
那如果因為彈窗廣告發生事故,權責如何判定?
重慶執業律師聶煒昌從三個層面表達了他的觀點:
“首先,從法律層面,駕駛員使用車載導航,因為分心走神去關閉彈窗廣告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很有可能承擔事故的全責。”
“其次,從理賠層面,廣告彈窗有可能會促使電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提出相應的免責條款,這對整車行業上下游以及保險公司的影響可能是無法估量的。”
“第三,從風險層面看,如果交警部門認定確實是因為彈窗廣告而出現交通事故,那保險公司在后續交強險條款或者商業險條款中,有可能追加‘因為中控屏幕出現彈窗,導致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不是可以不予理賠?如果不予理賠,造成的損失誰來承擔,風險由誰來承擔和轉移?”
好消息是,網信辦已經出臺了《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定》,自9月30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規定第五條中明確表示,會更好保障用戶權益:
(六)保障用戶權益,以服務協議等明確告知用戶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的具體形式、內容頻次、取消渠道等,充分考慮用戶體驗,科學規劃推送頻次,不得對普通用戶和會員用戶進行不合理地差別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或者影響用戶關閉彈窗,彈窗信息應當顯著標明彈窗信息推送服務提供者身份;
規定也對彈窗的內容提供者提出了要求:
第六條 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提供者應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設置便捷投訴舉報入口,及時處理關于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的公眾投訴舉報。
但是目前還沒有專門針對汽車中控屏彈窗廣告出臺的限制條例。
沒新勢力的命,得了新勢力的病
大眾此消息一出,網友們紛紛表示震驚和不解。
但也有人表示,已經見怪不怪了。
不光大眾,長城汽車也出現了類似的現象。
第三代哈弗H6就曾被曝出,在按下啟動按鈕后,車載中控屏上彈出了廣告。
除了推送廣告,更奇葩的操作是,奔馳為用戶提供了“付費1998元解鎖高德地圖3年使用權”這樣的服務。
無獨有偶,奔馳EQS還出了個可按年付費解鎖更大角度后輪轉向的服務。
寶馬近期在韓國推出了座椅加熱、方向盤加熱甚至是CarPlay、行車記錄儀等多項訂閱服務,支持一年、三年或者買斷。
近些年來,傳統車企也在轉型,也在變化,但這類行為實在讓人有些費解……
在新勢力身上,我們看到的是“萬物皆可OTA”,車芯可以升級成最新款,激光雷達可以再加裝,車載操作系統后續也可以更新。
當然,這也成了他們所謂彎道超車的“制勝法寶”和營銷手段,車足夠智能,可以成長變化,能帶給你無限驚喜。
但傳統車企們這一波操作,后續升級帶給用戶的,或許不是驚喜,而是驚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