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亮點!新加坡發布新鮮和最低限度加工水果和蔬菜進口手續及要求提示
7月22日,新加坡食品局發布新鮮和最低限度加工水果和蔬菜進口手續及要求提示。相關提示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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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最低限度加工的水果和蔬菜被歸類為加工食品。進口商必須在新加坡食品局(SFA)注冊為加工食品進口商,需登陸GoBusiness許可網站,www.foodservices.gobusiness.gov.sg/licences,向SFA申請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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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限度加工水果和蔬菜的進口商必須遵守以下進口要求:
提交進口貨物(一次性提交)受所在國家主管部門監管的場所生產的證明文件(例如制造商許可證的真實副本)。
進口最低限度加工水果和葉菜類蔬菜(如生菜、卷心菜、菜心等)需要每六個月提交一次化學和微生物實驗室報告,非葉菜類加工蔬菜(如洋蔥、土豆、胡蘿卜、水栗子等)進口時不需要實驗室報告。
實驗室報告中的農藥殘留項目包括:有機氯、有機磷酸鹽、二硫代氨基甲酸鹽、 N-甲基氨基甲酸酯、擬除蟲菊酯;微生物項目(僅用于即食食品,例如沙拉、切塊)包括:菌落總數、糞便大腸菌群、大腸桿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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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商還應確保進口食品符合《食品銷售法》和《食品條例》規定的標準,包括其標簽要求。
海關提醒:
向新加坡出口新鮮和最低限度加工水果和蔬菜(無論是完整的或者是微加工的)的出口商,應和相關產品的新加坡進口商加強協調,了解相關最新要求,主動提交新加坡食品局要求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相應項目的實驗室檢測報告和規范的食品標簽等文件,正確申報進口水果和蔬菜的產品代碼,以方便相關食品在出口至新加坡時順利清關。
供稿:江陰海關
審核:綜合業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