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實時: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2年第33期)
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酒類、蔬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餐飲食品、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等26類食品46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450批次、不合格10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超標、重金屬污染等。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資料圖】
一、微生物污染
海寧市海昌東合飲用水店銷售的標稱德清龍吟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德清龍吟山泉水有限公司提出異議,經核查對該異議不予認可。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蛙類專項抽檢發現杭州鑫灃源水產有限公司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二)蛙類專項抽檢發現衢州龍游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楊有根攤位銷售的石蛙,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三)龍泉市顯文冷凍食品經營部銷售的雞蛋,氟蟲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四)松陽縣富利達水產養殖經營部銷售的鯽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五)蛙類專項抽檢發現紹興市越城區滬小二餐飲店購進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六)青田縣鶴城街道中心菜市場胡允彬攤位銷售的鯽魚,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金屬污染
(一)麥德龍商業集團有限公司寧波鄞州商場銷售的標稱寧波市胖子海味有限公司生產的胖子紫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瑞安市喜鵲批發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瑞安市快樂購超市銷售的生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溫州、湖州、紹興、衢州、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寧波、溫州、嘉興、紹興、衢州、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 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
2. 食品抽檢不合格—20221008
3. 食品抽檢合格—20221008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