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3年第4批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告
近期,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特殊膳食食品、餐飲食品、蛋制品、豆制品、酒類、肉制品、乳制品、食用農產品、水果制品、飲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大類食品25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合格樣品229批次、不合格樣品21批次。不合格樣品具體情況如下:
(資料圖片)
一、山西霧正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生食動物性水產品三文魚(菌落總數、大腸菌群)、寒鰤魚(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二、朔州市朔城區旺泰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山西新坊老味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特制黃酒,其中氨基酸態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三、山西蘭花百貨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蔬菜(精品螺絲椒),其中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四、忻州市美特好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油麥菜,其中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五、太原市小店區安樂餐廳銷售的生食動物性水產品(三文魚刺身5切),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六、太谷美家美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忻州鼎尚家家利超市有限公司陽光店銷售的韭菜(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山西華美超級商場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分店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七、長治市潞州區永奇水果行銷售的小臺芒(戊唑醇)、香蕉(噻蟲胺、噻蟲嗪)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八、太原市小店區宏安禮舍和牛火鍋店銷售的生食動物性水產品(北極貝),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九、太原市小店區仁偉小吃店使用的復用餐飲具(茶杯),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十、長治市金威超市有限公司銷售蔬菜(螺絲椒),其中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十一、長治市城區前前水果店銷售的水果(小貢菊),其中苯醚甲環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十二、太原市小店區牛森活港式草本養生火鍋店銷售的粉絲粉條(寬粉),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十三、山西潤一源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生干籽類(大花生米),其中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十四、洪洞縣縣城蓮花市場小女娃干蔬店銷售的大西紅柿(氧樂果)、洪洞縣縣城蓮花市場秀女干貨店和洪洞縣縣城蓮花市場翠平蔬菜店銷售的韭菜(腐霉利)、洪洞縣縣城蓮花市場雙雙蔬菜干貨批發部銷售的韭菜(甲拌磷)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督導市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
附件: 附件1: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doc
附件: 附件2:食品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xls
附件: 附件3: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編輯:qysb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