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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4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10號)

          2023-06-01 10:16:04    來源: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作者:

          近期,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產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保健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7大類食品1099批次樣品,檢出14批次樣品不合格,發現的主要問題是農獸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超限量超范圍使用、微生物污染等。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1.標稱成都市巡臣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土蜂蜜”檢出嗜滲酵母計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資料圖片)

          2.由四川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宜賓市南溪區福臨大道分公司銷售的“螺絲椒”檢出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四川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宜賓市南溪區福臨大道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成都站復檢后,維持初檢不合格結論。

          3.由宜賓芊木商貿有限公司委托夾江縣熊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泡椒脆筍(醬腌菜)”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另有1批次該標稱生產企業生產的 “泡椒筍尖(醬腌菜)”也檢出同樣問題。夾江縣熊林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均維持初檢不合格結論。

          4.由都江堰市浙聯超市銷售、標稱由成都新邁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川味香腸”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5.由鹽邊縣篳箐春商貿經營部銷售、攀枝花市篳箐春茶業有限責任公司供應的“毛峰茶”檢出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6.由瀘州市家樂購生活家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米線”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另有1批次該被抽樣單位銷售的“散過橋米線”也檢出同樣問題。

          7.由四川華一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合合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華一火鍋油碟)”檢出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8.由隆昌嘉豪商貿有限公司大南街分公司銷售、三亞灣水產綠盈牛蛙供應的“鮮活牛蛙”同時檢出恩諾沙星和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9.由自流井區同興三雄超市銷售的“韭菜”檢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10.由四川順華商貿有限公司出品、德陽市鹿頭牌醬油釀造有限公司生產的“白窩油(釀造醬油)”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11.由四川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綿陽科創園區樂薈城分公司銷售的“鉗魚”檢出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四川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綿陽科創園區樂薈城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成都海關技術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不合格結論。

          12.由瀘州市龍馬潭區盛春茶葉經營部銷售、標稱由四川航棵福硒茶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早春綠茶(栗香型)【蒙山炒青茶】”檢出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四川航棵福硒茶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不合格結論。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成都、自貢、攀枝花、瀘州、德陽、綿陽、內江、樂山、宜賓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食品投訴舉報電話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pdf

          附件2-合格-2023年10號信息公布.pdf

          附件3-保健合格-2023年10號信息公布.pdf

          附件4-不合格-2023年10號信息公布.pdf

          附件5-部分不合格項目解讀.pdf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編輯:qysb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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