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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33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甘市監通告〔2022〕第2期總第74期)

          2022-04-12 16:37:10    來源: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作者:   編輯:qysb005

          近期,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在甘肅省范圍內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糧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糕點、水果制品、蜂產品、乳制品、肉制品、飲料、方便食品、糖果制品、食用農產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薯類和膨化食品、酒類、調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飲食品、保健食品等20大類食品1123批次樣品,其中糧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糕點、水果制品、蜂產品、肉制品、食用農產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薯類和膨化食品、酒類、調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飲食品15大類食品中的33批次樣品不合格。發現的主要問題是微生物不合格、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其他污染物超標問題、獸藥殘留超標、產品質量指標不合格。

          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蘭州、酒泉、嘉峪關、武威、白銀、定西、平涼、慶陽、天水、臨夏等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超限量、超范圍使用問題

          (一)標稱甘肅琪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韓式水晶年糕(生產日期:2021-9-16),其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標稱甘肅琪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韓式火鍋年糕(生產日期:2021-9-27),其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標稱甘肅琪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韓式切片年糕(生產日期:2021-9-14),其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四)西峰區凱閏食品店銷售的,標稱華池縣吉洋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洞洞溝純土豆粉條(生產日期:2021-9-3),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五)甘肅金城匯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甘肅藍天閣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百合干(生產日期:2021-1-1),經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甘肅藍天閣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六)崆峒區億佳客超市中心銷售的,標稱武山浩峰農產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純馬鈴薯粉條(生產日期:2021-9-8),其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七)崆峒區億佳客超市中心銷售的,標稱武山浩峰農產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純馬鈴薯粉條(生產日期:2021-9-10),其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八)定西世紀華聯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甘肅隴雪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生產的純馬鈴薯手工粉(生產日期:2021-5-26),經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甘肅隴雪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九)定西世紀華聯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甘肅隴雪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生產的純馬鈴薯手工粉(生產日期:2021-3-26),經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甘肅隴雪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十)標稱民勤縣康宏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土豆粉(寬)(生產日期:2021-11-10),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城關區榆中街呂林蔬菜店銷售的韭菜(抽樣日期:2021-12-2),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城關區雁灘菜鮮鮮蔬菜零售店銷售的韭菜(抽樣日期:2021-12-9),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安寧鵬盛蔬菜批發部銷售的韭菜(抽樣日期:2021-10-18),其中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安寧月軍蔬菜批發部銷售的韭菜(抽樣日期:2021-10-19),其中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甘肅酒鋼集團宏源新實業有限公司宏豐超市綠景苑店銷售的韭菜(抽樣日期:2021-11-23),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六)蘭州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酒泉富康分公司銷售的韭菜(抽樣日期:2021-11-26),其中毒死蜱、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七)蘭州佳永樺聯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芹菜(抽樣日期:2021-11-29),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微生物不合格

          (一)標稱蘭州柳英順食品廠生產的火鍋年糕條(生產日期2021-10-9),其中菌落總數、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標稱蘭州柳英順食品廠生產的韓式年糕條(生產日期2021-10-11),其中菌落總數、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標稱蘭州柳英順食品廠生產的火鍋年糕條(生產日期2021-10-8),其中菌落總數、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四)皋蘭石洞世紀華聯生活綜合超市銷售的,標稱蘭州亞可喜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甘草杏(生產日期:2021-7-31),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五)標稱蘭州蜂維爾蜂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棗花蜂蜜(生產日期:2021-1-4),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四、產品質量指標不合格

          (一)蘭州七里河區永勝瓜籽批發部銷售的,標稱武威唐永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永勝香瓜子(生產日期:2021-8-29),經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武威唐永勝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標稱皋蘭順德食品加工廠生產的葵花籽(生產日期:2021-10-13),經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皋蘭順德食品加工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標稱臨夏州南洋清真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黃冰糖(生產日期:2021-10-20),其中色值不符合 GB/T 35883-2018《冰糖》標準要求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四)臨夏市老洋糖副食經銷店銷售的,標稱臨夏縣玉祥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冰糖(生產日期:2021-10-10),其中蔗糖分不符合 GB/T 35883-2018《冰糖》標準要求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五)甘肅金裕眾鑫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陜西飛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手工花椒鍋巴(生產日期:2021-8-14),其中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五、重金屬超標問題

          (一)甘肅興利達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皮皮蝦(抽樣日期:2021-10-13),其中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城關區和平路漁祥海鮮水產部銷售的皮皮蝦(抽樣日期:2021-10-13),其中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甘肅省定西市好樂樂生活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蘭州迎客松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白胡椒粉(生產日期:2021-8-4),其中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六、其他污染物超標問題

          (一)定西蜀上椒餐飲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復用餐飲具)(抽樣日期:2021-11-25),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定西蜀上椒餐飲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復用餐飲具)(抽樣日期:2021-11-25),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七、生物毒素超標問題

          蘭州御香樓餐飲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油炸花生米(抽樣日期:2021-12-18),其中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 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

          2. 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 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04月8日

          標簽: 國家標準 食品安全 食品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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