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家/地區食品標簽法規要求介紹-歐盟、美國、澳新等
(來源:食品伙伴網食品抽檢信息查詢分析系統)
1.歐盟
歐盟法規(EU) No 1169/2011《向消費者提供食品信息的規定》規定了食品標簽的通則、強制標示、食品營養標簽、食品營養和健康聲稱的一般要求。(EC) No 1924/2006《食品營養和健康聲稱》規定了歐盟食品的健康和營養聲稱標示的條件。所有銷售的預包裝食品均需符合上述法規要求。對于特殊食品還需要滿足特殊食品標簽要求,例如:特殊醫學用途食品應滿足(EU) No 2016/128《就特殊醫學用途食品的具體成分和信息要求制定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條例(EU) 609/2013補充條例》的要求。
歐盟食品標簽強制標示的內容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過敏原、特定配料或特定種類配料的含量、凈含量、保質期或保存期、貯存條件、生產者或經營者的名稱與地址、原產國或原產地、使用說明、營養標簽。
2.美國
美國《公平包裝和標簽法案》(FPLA)、《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FDCA)、《營養標簽與教育法案》(NLEA)、《食品致敏原標識及消費者保護法案》(FALCPA)和《食品標簽》(21 CFR PART 101)規定了食品標簽相關要求,同時《食品標簽指南》也對標簽的具體標識,如字體、位置、營養成分聲明等進行了說明。
根據21 CFR PART 101和《食品標簽指南》,除豁免外,所有進口至美國或在美國境內銷售的食品標簽強制性標識內容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瀝干物)、生產商或包裝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及地址、過敏原信息、營養成分表、原產國(進口食品)。
3.加拿大
《加拿大食品安全條例》和《加拿大食品藥品條例》規定了加拿大食品標簽相關要求。《加拿大食品藥品條例》規定了營養素含量聲稱相關要求。加拿大食品檢驗署網站中發布了行業標簽工具指南,對標簽的基本要求、聲稱以及具體產品的標簽要求進行了解釋說明。
加拿大食品標簽強制標示的內容包括:食品名稱、凈含量、制造商或經銷商信息、配料表和營養成分表。
4.澳新
《澳新食品法典》規定了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簽及其他信息相關要求,對于澳大利亞食品標簽還應滿足《原產地食品標簽信息標準2016》,目前新西蘭暫未出臺原產地標識具體法規,并不要求所有產品都必須標明原產地。對于凈含量,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分別作出了規定。
《澳新食品法典》規定了預包裝食品標簽中需要標示的內容主要包括:食品名稱、批號、供應商的名稱和地址、忠告聲明和警示聲明、配料聲明、日期標示、食用和貯存說明、營養和健康聲稱、營養信息、特性配料和特性成分信息、轉基因食品信息、輻照食品信息等。
以上我們簡單介紹了歐盟、美國、加拿大及澳新食品標簽相關法規及強制性標識內容,下期食品伙伴網將繼續分享日韓及東南亞等各國的食品標簽相關內容,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