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場監管局關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9期)
一、南京漫天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自消洗的復用餐飲具(漏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二、浦東路菜市場內劉華文(個體工商戶)銷售的豇豆,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三、南京萬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豆腐粉絲餡(熟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
四、后宰門副食品集貿市場司先貴銷售的生姜,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
五、南京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銷售的鮮活皮皮蝦(蝦姑),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六、南京市鼓樓區李傳飛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牛蛙,氯霉素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規定。檢驗機構為中檢溯源江蘇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七、南京市建鄴區羅濤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八、南京市浦口區新家悅飯館自消洗的復用餐飲具(杯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九、南京市江北新區鄭喆火鍋店自消洗的復用餐飲具(小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十、南京市鼓樓區京衛小吃部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蘇省理化測試中心。
十一、南京市下關區小光明菜館自消洗的復用餐飲具(小圓盤),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蘇省理化測試中心。
十二、和燕路集貿市場內陳道煒(個體工商戶)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上海中維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三、蘇果超市有限公司曉莊國際連鎖店銷售的香蕉,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上海中維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四、南京永樂輝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黃豆芽,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規定。檢驗機構為上海中維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五、高淳區惠享生活購物超市店銷售的標稱淮北市金鮮居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草雞鮮雞精,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蘇州海關綜合技術中心。
十六、南京韻普和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小米辣,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七、建鄴區劉善奎蔬菜經營部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十八、南京市江寧區鄭凱干貨批發商行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詳細信息見附件。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關區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對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業,我局已函告當地監管部門。
特此通告。
附件: 南京市市場監管局關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9期).zip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