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關于進一步加強外賣、跑腿、生鮮等平臺(企業)從業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為堅決有效阻斷疫情傳播,防范疫情通過外賣流通環節傳播的風險,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進一步加強張家港市外賣、跑腿、生鮮等平臺(企業)從業人員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外賣、跑腿、生鮮等平臺(企業)及各站點,必須及時提供并每日更新站點從業人員底數名單,名單人員應全部納入核酸檢測“應檢盡檢”系統,嚴格落實“每日一檢”“每日一報”要求,做到底數清、核酸檢測情況明。對未能提供當日檢測證明和不按規定核酸檢測的配送人員,平臺(企業)及各站點不得向其派單。
二、餐飲、商超等商家單位,必須嚴格查驗配送人員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當日核酸采樣電子憑證。不能出示健康證明或有效憑證的人員,一律不得進行配送服務。
三、各商家及居民小區、商業樓宇等應為配送人員提供無接觸服務便利,配送人員不得進入商家、居民小區、商業樓宇等進行配送服務,實現不見面、無接觸收取件。各平臺(企業)和商家負責配送站點場所及設備工具的消殺,各接收單位負責存放場所、貨架設施設備的消毒工作。
四、為方便配送人員核酸檢測,張家港市全域范圍共分類設置了55個核酸檢測服務點,其中2個為24小時服務點(名單附后)。
五、各監管部門和各區鎮、街道應加強監督檢查,推動督促外賣、跑腿、生鮮等相關單位及人員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對不按規定核酸檢測的配送人員賦黃碼管理;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弄虛作假的平臺(企業)、商家和個人,加大查處曝光、關停懲戒力度,對疫情防控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張家港市新冠肺炎疫情
聯防聯控指揮部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