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2年第48期)
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大類食品47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關產品明示標準進行檢驗和判定,所檢項目檢出不合格樣品11批次(見附件),檢出獸藥殘留超標、重金屬污染和食品添加劑不合格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河池市銘潤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金鳳雞蛋”,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貴港市“平南縣丹竹鎮謝永躍活雞店”銷售的“閹雞”,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貴港市南城百貨有限公司港南分公司銷售的“西洋鴨”,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來賓市“象州姚春秀水產攤”銷售的“鯉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賀州市“富川薛楊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大頭魚”,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重金屬污染問題
南寧市清華園綜合市場1234號攤沈三梅銷售的“花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劑不合格問題
(一)南寧市姚字湯包店銷售的“白饅頭”,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二)玉林市“陸川縣馮記面包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南寧市“馬山縣新味燒鹵店”銷售的、標稱馬山縣百合米粉廠生產的“調制鮮濕米粉(切粉、卷筒粉、手工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南寧市糧甜軒包子店銷售的“南瓜饅頭”,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五)百色市田陽區曉菲美食店銷售的“開口棗(油炸面制品)”,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核查處置情況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不合格樣品涉及的生產經營主體,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事主體依法處理,督促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附件: 1.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doc
2.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xlsx
3.不合格檢驗項目說明.doc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