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海關帶你認識“瘦肉精”—萊克多巴胺
今年海關總署多次通報進口肉類產品檢出萊克多巴胺,那么萊克多巴胺究竟是什么物質?為什么在牲畜飼養中用到這種物質?食用含有這種物質的肉類產品會對人體造成哪些傷害?國際國內對萊克多巴胺的使用都有哪些規定?海關部門是如何發現進口肉類產品中殘留萊克多巴胺,把不合格產品拒于國門之外的呢?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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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什么是萊克多巴胺?
萊克多巴胺是一種人工合成的β-腎上腺受體激動劑(俗稱β-興奮劑)類化合物,是由美國制藥公司研究出的毒性小、代謝快的克倫特羅替代品,屬于第二代瘦肉精。因其具有調節蛋白質合成的作用,國外也稱為蛋白質再分配劑(Repartitioner),在臨床上主要用于治療支氣管哮喘、充血性心力衰竭癥和肌肉萎縮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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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牲畜飼養中的作用
有研究表明,動物日糧中萊克多巴胺的添加量為臨床治療量的5-10倍時,動物體內的營養成分由脂肪向肌肉轉移,表現出營養再分配效應,進而調控動物體營養代謝路徑,增強脂肪分解代謝,促進蛋白質合成,顯著增加胴體瘦肉率,提高飼料報酬率,對豬的效應尤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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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體有哪些危害
萊克多巴胺的毒性遠低于具有相同功能的其它瘦肉精添加物。常規劑量的瘦肉精類藥物可在機體內被代謝并排出體外,不會對機體造成傷害,但過量攝入萊克多巴胺,人體會出現不同程度的中毒反應,其癥狀與動物中毒癥狀相似,表現為肌肉震顫、四肢麻痹、心動過速、心律失常、腹痛、肌肉疼痛、惡心眩暈等癥狀,重者可引發高血壓、心臟病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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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上萊克多巴胺的使用情況
目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制定的萊克多巴胺在豬和牛中的最高殘留量(MRL)標準均為:肌肉10μg/kg、脂肪10μg/kg、肝40μg/kg、腎90μg/kg,每日允許攝入量(ADI)為0-1μg/kg。
世界各國對萊克多巴胺在養殖業適用范圍的規定不盡相同。在美國、加拿大、日本、墨西哥、巴西、澳大利亞等24個國家和地區,萊克多巴胺可作為瘦肉精被允許用于畜禽養殖,以提高動物的蛋白質含量和瘦肉率;但在歐盟、中國、俄羅斯等國家,畜牧養殖中該類藥物被全面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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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萊克多巴胺“零容忍”
2002年,農業部、原衛生部、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農業部公告第176號)禁止萊克多巴胺在動物養殖中的使用。2011年12月5日,工信部、農業部、商務部、原衛生部、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六部委發布聯合公告(2011年第41號),要求即日起在中國境內禁止生產和銷售萊克多巴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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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防進口肉類萊克多巴胺殘留
進口肉類是國內肉類產品供應的有效補充,中國是肉類產品進口大國,2021年我國進口肉類總量為938萬噸。為了嚴防萊克多巴胺通過進口肉類進入國內市場、危害國內食品安全,海關部門采取多種措施嚴格把關:
海關部門嚴格執行對進口肉類產品藥物殘留的監督抽查,一是通過風險分析,提高進口肉類產品萊克多巴胺項目檢測比例;二是通過現場查驗,及時取樣送實驗室檢測,按照國標《農業部[1025]號公告-18-2008動物源性食品中β-受體激動劑殘留檢測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檢出限可以達到0.25μg/kg;三是通過后續處置,對檢出萊克多巴胺的肉類產品按照《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進行銷毀或者退運處理,嚴禁不合格肉類產品進入我國,保障進口肉類食品安全。
溫馨提示
“瘦肉精”在動物內臟中容易殘留,且內臟通常屬于高膽固醇食物,愛吃內臟的朋友應適可而止。此外,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特別是低于市場價的肉類。盡量買大品牌、品質有保證的肉類,購買經過海關部門檢驗檢疫的進口肉類產品。
供稿單位:天津新港海關、進出口食品安全處
編輯:qysb005標簽: 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