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熱點:【原創】寵物食品標簽與飼料標簽異同
食品伙伴網訊 寵物食品本質上是一種飼料。《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規定,飼料、飼料添加劑的包裝上應當附具標簽,參考標準是GB 10648;《寵物飼料管理辦法》規定,寵物飼料產品的包裝上應當附具標簽,參考法規是《寵物飼料標簽規定》。也就是說,不管是普通飼料還是寵物食品,標簽都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有各自的適用標準或法規,那么這兩種標簽有哪些異同點?在使用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一、相同點
(資料圖片)
兩種飼料均需要在標簽醒目位置標注“本產品符合飼料衛生標準/寵物飼料衛生規定”字樣,以明示產品符合GB 13078或寵物飼料衛生規定。
產品名稱方面,二者都應當使用通用名稱,名稱表述在法規中有明確的要求,而且要求字體、字號和顏色一致,不得突出強調其中的任何內容;如果同時使用商品名稱,商品名稱應當放在通用名稱之后或者之下,字號只能與通用名稱一致或小于通用名稱。
原料組成中需要寫明飼料產品中所使用的飼料原料和飼料添加劑成分,飼料原料品種名稱應當與《飼料原料目錄》一致。飼料添加劑名稱應當與《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一致。
二者的產品標簽上均應標示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執行標準可以是國標、行標或企標等;進口產品需要標示進口產品復核檢驗報告的編號。
標簽上應標注產品的使用說明、注意事項、貯存方法、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國內生產企業/國外生產企業和代理商信息等,兩項標準法規對上述要素的要求基本一致。
二、不同點
寵物食品的配料表是將原料組成和添加劑組成分開標示的,而且原料除了以品種名稱的形式展示,還能以原料類別的形式展示,添加劑組成中,抗氧化劑、著色劑、調味和誘食物質類飼料添加劑也可以標示品種名稱或類別名稱,而飼料的配料表中,飼料原料和飼料添加劑只能以品種名稱的形式展示。
產品分析保證值方面,寵物配合飼料的強制性項目有9項,其中包括依動物種類不同而不同的項目(犬:賴氨酸;貓:牛磺酸),配合飼料只有8項,而且寫法不完全一樣,比如配合飼料需要標注氯化鈉含量,而寵物配合飼料則為水溶性氯化物。
寵物食品可以在標簽上體現聲稱內容,包括成分聲稱、特性聲稱和功能聲稱,并對各種聲稱的使用條件、規范表述等作出了明確規定,普通飼料沒有相關的規定。
三、在標簽使用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無論是寵物食品還是普通飼料,“本產品符合飼料衛生標準/寵物飼料衛生規定”這幾個字不能有錯誤或任何改動,否則會被判定為標簽不合格。
在寵物食品配料表中,與食品不同,不存在復合配料的說法,所有原料和添加劑都要與《飼料原料目錄》和《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中的名稱一致;也不存在使用量較少就可以不體現的說法,產品中所用的所有成分均應在配料表中體現。如果配料表中使用了類別名稱,可以在類別名稱后以括號形式體現所使用的品種名稱,但不應再以品種名稱標示。
在聲稱使用方面,需要符合聲稱的使用條件,并注意聲稱的相關要求和用語,尤其在使用功能聲稱時,要避免使用預防或治療疾病等用語。
寵物食品的標簽與飼料標簽有相近也有不同,企業在制作標簽時需要格外注意。國家逐步出臺相應法規完善飼料和寵物食品監管體系,對標簽不合格的處罰會逐漸嚴格。食品伙伴網飼料合規服務中心可以為企業提供配料和標簽審核服務,歡迎聯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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