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報: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農業 農村局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 北京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市疾控中心、市衛生健康監督所: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23〕37號)工作要求,市衛生健康委聯合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制定了《北京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資料圖片)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衛生健康委 李春雨、賈海先、張婷,64407175、83978207;
市市場監管局 王群,82691295;
市農業農村局 甘朝亮,82031824)
北京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跟蹤評價工作方案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等三部委《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23〕37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與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深入調查研究,創新模式方法、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堅持常態評價、專項評價和專題研究相結合,堅持跟蹤評價與宣傳培訓相結合。
(二)強化衛生健康與市場監管、農業農村等部門協作配合,促進跟蹤評價與其他各項工作銜接配合。
(三)加強宣貫培訓,將跟蹤評價工作與食品安全標準宣貫培訓和解讀等工作有機融合,提升食品安全標準指導解答服務水平,促進各方理解掌握標準內容,推動食品安全標準執行。
二、工作內容與方式
(一)跟蹤評價平臺反饋意見
各級各部門及技術機構加強對日常食品安全標準執行中問題及意見的收集分析。依托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及意見反饋平臺https://sppt.cfsa.net.cn:8086/db/yjfk”(以下簡稱“國家平臺”),持續收集各方對現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具體意見和建議。各級衛生健康、市場監管、農業農村等部門通過各種途徑廣泛宣傳該平臺,鼓勵標準使用者通過“國家平臺”直接反饋意見和建議,同時將通過其他途徑收集到的意見及時整理分析,將有效意見和合理的建議通過“國家平臺”在線填報。
(二)專項跟蹤評價
結合國家跟蹤評價方案及本市的實際情況確定跟蹤評價的標準,各級衛生健康委會同同級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開展專項評價,主要通過在線填寫專項評價問卷、調研和座談會、現場考察等方式開展專項評價,專項收集監管部門、行業協會、檢測機構、專業人員等意見,組織專家對意見進行分析,提出標準制定、修訂建議。
(三)專題研究
通過專題研究,獲得風險監測和評估數據、完整的行業調研數據、科學的評價方法及社會經濟影響評估結果等,為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確定重點標準制定修訂項目等奠定基礎。每年根據國家工作安排,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指定相關區共同開展工作。
(四)宣貫培訓
各級衛生健康委與相關監管部門要積極溝通配合,在部署開展跟蹤評價工作時,一并推進食品安全標準的宣貫培訓、指導解答等工作。要堅持對監管人員、從業人員開展標準宣傳培訓,做好社會公眾宣傳引導,常抓不懈、持續開展,堅持主動講、經常講,融知識性和通俗性、時效性于一體,要注重創新工作方式,擴大培訓受眾,提升工作效果,保證工作質量。
三、組織實施
(一)任務分工
市衛生健康委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承擔跟蹤評價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管理,建立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按照部門分工,做好督促檢查。市衛生健康委指定相關技術機構負責跟蹤評價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每年制定《北京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實施方案》,動態調整跟蹤評價內容,做好工作指導,反饋研究意見,每年12月底形成本年度北京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報告。鼓勵各行業協會積極主動開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
各區衛生健康委會同同級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制定區級工作方案,按要求完成各項跟蹤評價任務。
(二)材料報送
各區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每年按時向各區衛生健康委提交跟蹤評價工作報告。各區衛生健康委按時向市衛生健康委提交跟蹤評價工作報告。
(三)工作要求
跟蹤評價工作已納入年度績效評價,各區應積極爭取財政經費投入,確保必要工作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視,有效推進,保證工作進度和質量,及時報送工作進展。
附件: 北京市2023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實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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