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市場監管局出臺指引優化“個轉企”食品生產許可變更
(資料圖)
為推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企業(以下簡稱“個轉企”)服務工作,持續激發“個轉企”食品生產企業發展新動能,優化營商環境,鹽城市市場監管局決定,實行“個轉企”食品生產許可便利化改革,即“個轉企”涉及的食品生產許可手續,由“原個體工商戶申請注銷食品生產許可、轉型后企業申請食品生產許可”兩個環節,可合并為“食品生產許可變更”一個環節辦理。該操作指引可以概括為“四減一延一責”。
一是減程序。將“個轉企”涉及的食品生產許可手續,由“原個體工商戶申請注銷食品生產許可、轉型后企業申請食品生產許可”兩個程序,合并為“食品生產許可變更”一個程序辦理。
二是減環節。因“個轉企”涉及食品生產者名稱變化而申請變更,生產條件未變化的,免于現場核查環節。
三是減材料。將原個體工商戶注銷食品生產許可2項材料、企業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所需8項材料合計10項材料減少為“個轉企”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變更5項材料。
四是減時限。將原個體工商戶注銷食品生產許可1個工作日、企業申請食品生產許可20個工作日合計21個工作日,減少為“個轉企”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變更1個工作日。
五是延續原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許可機關向“個轉企”企業頒發新食品生產許可證時,延用原許可證編號,以保持市場主體延續性。
六是明確一個責任。“個轉企”企業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生產許可的,或者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許可機關按《行政許可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規定嚴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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