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資訊 財經 公益 彩店 奇聞 速遞 體育 提點

          首頁
          你現在的位置:

          【當前熱聞】答復|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水雜減量核銷的答復

          2022-10-12 10:06:21    來源: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作者:   編輯:qysb005


          (資料圖片)

          趙紅召同志:

          您好!7月12日您在我局局長信箱咨詢關于入倉期間的水雜減量核銷問題的來信收悉。現答復如下:

          問題1、2:根據《政府儲備糧食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國糧發規〔2021〕30號)第八條規定,“建立政府儲備糧食質量安全驗收檢驗制度。糧食入庫平倉后應進行驗收檢驗,驗收檢驗應包括常規質量指標、儲存品質指標和食品安全指標。驗收合格的,方可作為政府儲備糧食。驗收檢驗應遵循客觀、公正、科學、合理原則,委托有資質的糧食檢驗機構承擔。”政府儲備平倉驗收扦樣進行質量檢驗得到的水分雜質值作為整倉認定結果,一般不影響數量的判定。如果入倉前因糧食烘干、清理或其他原因等如需二次過磅,水雜減量在形成貨位后核銷。通常情況下,入倉前以及入倉期間所發生的水雜減量,可在貨位出清后一并核銷。入倉驗收確認后,保管時間從形成貨位算起,等待驗收屬于儲存期間,發生的損耗可在出庫時一并處理。

          問題3:根據《政府儲備糧食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國糧發規〔2021〕30號)第十二條規定,“建立政府儲備糧食出庫檢驗制度。出庫檢驗應按規定委托有資質的糧食檢驗機構,檢驗結果作為出庫質量依據。”據此,應以出庫檢驗時的報告作為出庫質量依據。

          感謝您對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安全倉儲與科技司

          2022年7月21日

          標簽: 質量安全 出庫檢驗 管理辦法

          中國企業新聞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中國企業新聞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未經中國企業新聞網的書面許可, 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河南企業網的各項資源轉載、復制、編輯或發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場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資訊散發給其他方, 不可把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務器或文檔中作鏡像復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中國企業新聞網的任何資源。若有意轉載本站信息資料, 必需取得中國企業新聞網書面授權。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企業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企業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轉載其他媒體之稿件,意在為公眾提供免費服務。如稿件版權單位或個人不想在本網發布, 可與本網聯系,本網視情況可立即將其撤除。
          圖片欣賞
          頻道推薦
          內容推薦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01-2013 www.olpdyo.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業時報 版權所有

            網站所登新聞、資訊等內容, 均為相關單位具有著作權,轉載注明出處

          滬ICP備2020036824號-14

          聯系網站:wangzhan22@sina1.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