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速讀:湖南檢出19批次不合格食品 食用農產品占半數
12月5日,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糧食加工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等23大類食品497批次樣品抽檢結果,有19批次樣品檢出不合格。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不合格食品中食用農產品占半數
不合格食品中,有10批次為食用農產品,占所有不合格樣品的一半。其中,有5批次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分別為:寧鄉黃材鎮章義浩食品商行銷售的豆角(豇豆)檢出倍硫磷、氧樂果和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湖南榮善現代農業開發有限公司黃興鎮分公司銷售的胡蘿卜檢出甲拌磷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漢壽縣三聯購物中心銷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檢出氟蟲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長沙市開福區三眾便利店銷售的長豆角檢出克百威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炎陵縣蘇爾瑪購物廣場銷售的芹菜檢出毒死蜱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根據《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豇豆中倍硫磷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氧樂果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15mg/kg;胡蘿卜中甲拌磷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1mg/kg;長豆角中克百威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普通白菜中氟蟲腈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
還有,4批次樣品檢出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芷江東紫巷民橙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茄子;永順縣美惠臣超市銷售的青尖椒;長沙縣黃興鎮澤鉅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梭子蟹(海水蟹);會同縣小朱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青蟹(海水蟹)。
鎘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在蟹中最大限量值為0.5mg/kg,在茄子、青尖椒中最大限量值為0.05mg/kg。
另外,長沙縣黃興鎮澤鉅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多寶魚檢出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恩諾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以思諾沙星和環兩沙星之和計)在魚(皮+肉)中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
肉制品、飲用水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肉制品和4批次飲用水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其中,不合格肉制品為:芷江侗鄉山旮旯店銷售的,標稱懷化市明友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芷江炒鴨檢出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規定,熟肉制品中5次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得超過10000CFU/g。
4批次不合格飲用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標稱攸縣酒仙湖飲料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酒仙湖天然泉水;瀘溪縣英華燃氣店銷售的,標稱湘西苗王洞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苗王洞山泉包裝飲用水;標稱婁底市婁星區岳山潭天然活性水廠生產銷售的包裝飲用水(或其它飲用水);芷江清清飲水服務中心銷售的,標稱洪江市稻峰清泉水廠生產的雪峰鴻泉桶裝飲用水。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有較大的健康風險。銅綠假單胞菌主要由源水污染或生產過程衛生控制不嚴格所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明確規定每250mL水樣中銅綠假單胞菌不得檢出,并且要求出廠前對每批次成品進行銅綠假單胞菌檢測。
糕點、豆制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糕點和1批次豆制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分別為:長沙縣黃興鎮韶文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益陽市福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冰豆糕(綠豆味) (糕點)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和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湖南良山素味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串串干(非發酵性豆制品)檢出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對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糕點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的最大使用量為0.5g/kg。
防腐劑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質和營養價值為目的的食品添加劑,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長繁殖,防止食品腐敗變質從而延長保質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防腐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1批次酒類產品和1批次茶葉檢出不合格,分別為:會同縣肆季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湖南懷化市侗鄉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楊梅露酒檢出酒精度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和產品明示要求;長沙市雨花區好點茗茶名優茶葉商行銷售的,標稱湖南長沙岳麓茶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好點香綠茶檢出克百威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長沙、株洲、常德、邵陽、婁底、湘西州、懷化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組織開展核查處置,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有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及時將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497批次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36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不合格食品信息表
相關報道: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497批次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36期)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如需轉載,請聯系取得授權后轉載,請聯系news@foodmate.net。 編輯:qysb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