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發布新規:裝載汽車雷達的車輛不得靠近天文臺
2022-08-04 09:45:18
來源:快科技
作者: 編輯:qysb005
“搭載毫米波雷達有L2級輔助駕駛的車輛,不得靠近天文臺”,相信不少車主都不知道這樣一條冷知識。
事實上,此規定由工信部制定下發,具體細則在《汽車雷達無線電管理暫行規定》中就已明確。
據悉,我國規劃76-79GHz 頻段用于汽車雷達,是指安裝在汽車上的一種毫米波雷達,主要使用場景包括自適應巡航控制、防撞、盲點探測、變道輔助、泊車輔助、后方車輛示警、行人探測等,具有在雨雪等惡劣天氣條件下穩定檢測目標的優勢。
但汽車的毫米波雷達,會對天文臺射電望遠鏡的觀測造成干擾,為保護工作在同頻段的射電天文業務,工信部規定裝載汽車雷達的車輛不得駛入我國相關射電天文臺的干擾保護距離內。
而在規范文件中,就有對于有車載毫米波雷達車輛的禁行區域做出規劃,青海小野馬灘射電天文臺、上海市松江區以及北京密云區不老屯鎮的射電天文臺、新疆甘溝鄉
射電天文臺、石河子村射電天文臺、云南普洱杜鵑湖射電天文臺,都有不同距離的干擾保護區。

標簽:
汽車雷達
不得靠近天文臺
工信部新規
中國企業新聞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中國企業新聞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未經中國企業新聞網的書面許可,
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河南企業網的各項資源轉載、復制、編輯或發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場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資訊散發給其他方,
不可把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務器或文檔中作鏡像復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中國企業新聞網的任何資源。若有意轉載本站信息資料,
必需取得中國企業新聞網書面授權。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企業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企業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轉載其他媒體之稿件,意在為公眾提供免費服務。如稿件版權單位或個人不想在本網發布,
可與本網聯系,本網視情況可立即將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