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看熱訊: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春節專項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3年第2期)
為保障我省居民春節期間食品安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春節食品專項抽檢,共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5類食品1125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1118批次、不合格7批次(見附件),總體合格率99.4%。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等。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超標
【資料圖】
(一)德清縣武康街道夢君包子店銷售的饅頭,甜蜜素(以環已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湖州市南潯區南潯年豐農貿市場李令攤位銷售的年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三)紹興市柯橋區柯巖劉英調味品店銷售的醬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淳安縣千島湖農貿市場捷蔬蔬菜攤位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鱸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慈溪市逍林鎮農貿市場岑志強攤位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嵊州市安浙蔬菜經營部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質量指標不達標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幸福南路農貿市場蘭霞糧油店銷售的生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相關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可在收到不合格結果通知后的7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出復檢或異議申請。已超過異議期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湖州、紹興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寧波、湖州、紹興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30111.xls
3.食品抽檢合格—20230111.xls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
編輯:qysb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