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配料的合規性分析
自配料是一種在散戶養殖場中非常常見的飼料形式,多數是養殖戶自行購置飼料原料、飼料添加劑和飼料加工設備,根據養殖戶的經驗進行配制的飼料產品。自配料存在諸多優勢比如成本低、配制方便等,但正因如此,自配料也存在很多劣勢甚至合規風險。飼料合規服務中心將對自配料的合規性作出分析。
一、法規要求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對養殖戶自配料作出了相應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養殖者若使用自配料,應當遵守農業農村部制定的自配料使用規范,且不得對外提供自配料或代加工。農業農村部第307號公告對養殖者自配料共作出9條規定,列舉了養殖者在配制和使用自配料過程中原料和添加劑要求、配制與存儲過程和違法責任等作出明確要求。這兩條法規需要引起自配料養殖戶的注意。
二、合規風險點分析
常見的自配料合規風險主要包括養殖戶代工銷售、飼料添加劑超量超范圍使用和違規使用獸藥等。
農業農村部第307號公告規定,養殖者不得對外提供自配料,不得以代加工、租賃設施設備等對外提供配制服務,也就是說,養殖者只能是自己加工飼料飼喂自有養殖動物,非養殖者加工飼料或飼喂非自有養殖動物均屬于違法行為,更不允許銷售自配料或以代加工等形式對外提供配制飼料服務。
農業農村部第307號公告規定,養殖者應當遵守農業部第2625號公告《飼料添加劑安全使用規范》,禁止超量超范圍使用飼料添加劑,更不得在自配料中添加《飼料原料目錄》和《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之外的物質,包括禁用藥和其他對人體具有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物質。由于養殖戶自配料不需要經有關部門批準獲得生產許可,而且養殖者和養殖場都處于較偏遠地區,其監管難度較大,違法添加行為很難被發現,終產品很容易對人體造成損傷,引起食品安全問題。因此,養殖者在自配料加工和使用過程中需要嚴格遵守相關公告,保障食品安全。此外,養殖者配制自配料所用的飼料原料、飼料添加劑、濃縮飼料等應為有資質的飼料生產企業的合格產品,并嚴格按其產品使用說明和注意事項使用。
根據農業農村部第194號公告,飼料中禁止使用除中藥外的所有促生長類藥物飼料添加劑,在第246號公告中規定了允許在商品飼料中使用的藥物飼料添加劑名稱及說明書,在第307號公告中也規定,自配料中不得添加允許在商品飼料中使用的抗球蟲和中藥類藥物以外的獸藥。如果需要向自配料中添加藥物做全群保健或治療,需要嚴格按照獸藥的說明書及休藥期使用,并單獨存放和標識,而且要接受監督,保證合規用藥,保障食品安全。
三、總結
自配料是一種常見但特殊的飼料,飼料需求量很大,但由于養殖戶自身專業能力和加工設備的局限性,致使其容易出現合規風險甚至食品安全問題,因此監管部門應當積極引導,規范自配料的合規性,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食品伙伴網飼料合規服務中心可以提供標準法規咨詢服務,歡迎咨詢。
編輯:qysb005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