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速遞: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檢出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的食品情況通告(〔2022〕年第51號)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
(一)黃南州同仁市黃南客都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姜,經檢驗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資料圖】
(二)海東市平安區青海攢金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姜,經檢驗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黃南州同仁市同仁伊祥火鍋食材部銷售的葡萄,經檢驗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海東市平安區蘭蓮面點加工店加工的脆麻花(自制),經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海東市平安區蘭蓮面點加工店加工的貓耳朵(自制),經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黃南州同仁恒運蔬菜店銷售的香芹,經檢驗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七)海東市世紀華聯商貿連鎖有限公司加工的鍋盔(自制),經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八)海東市世紀華聯商貿連鎖有限公司加工的小饃丁(自制),經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對抽檢發現的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二、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附件: 1.2022年青海省食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信息.xls
2.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xls
3.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doc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8日
編輯:qysb005